該車插隊就算了,
車子都已經壓到槽化線最前端的實線上了
還不算跨槽化線

一、經審視所附證據資料,該車於槽化線前之虛線處車輛右半部已經變換至輔助車道,為免舉證爭議,故不予製單為宜。

這是在鼓勵大家盡量開到槽化線前再插隊下交流道嗎???


這樣不算跨槽化線
版大
這是國道公路警察局對於違規認定較為嚴格
目的在於一旦認定違規告發的案件
要讓行為人無法申訴翻案的機率達到99%以上
也就是林益世的一刀斃命說
這張照片如果槽化線的紋路出現在該車輛的正下方
那就很完美了,鐵定為違規屬實

如果要認定插隊,至少拍攝車輛前方要有一部車輛依序行駛中
如果要認定該部車輛未依規定切入車道
該車輛出現位置要在拍攝車輛的左側葉子板旁
顯示未行至安全距離即切入車道的狀態

很可惜上述條件均未能符合
只好向熱心的版大說抱歉!
你在送一次,違規內容改成匝道前300公尺未依規定切換車道,他不開單,你跟我說

有員警瀆職到這樣,這都不算違規,啥叫違規
該不會是國3轉國4那邊的吧,我在那遇過一次警察也是這樣回,後來原影片改檢舉未依規定變換車道就成功了

吳小胖1229 wrote:
你在送一次,違規內容改成匝道前300公尺未依規定切換車道,他不開單,你跟我說

有員警瀆職到這樣,這都不算違規,啥叫違規
...(恕刪)

3F 4F網友只能用形容


吳小胖1229 wrote:
你在送一次,違規內容改成匝道前300公尺未依規定切換車道,他不開單,你跟我說

有員警瀆職到這樣,這都不算違規,啥叫違規


了解!!


eric62 wrote:
該不會是國3轉國4那邊的吧,我在那遇過一次警察也是這樣回,後來原影片改檢舉未依規定變換車道就成功了


是國三接國六那邊,
我再檢舉一次看看!!
曉得 wrote:
這是國道公路警察局對於違規認定較為嚴格
目的在於一旦認定違規告發的案件
要讓行為人無法申訴翻案的機率達到99%以上

如果要認定插隊,至少拍攝車輛前方要有一部車輛依序行駛中
如果要認定該部車輛未依規定切入車道
該車輛出現位置要在拍攝車輛的左側葉子板旁
顯示未行至安全距離即切入車道的狀態
很可惜上述條件均未能符合
只好向熱心的版大說抱歉!)



吳小胖1229 wrote:
違規內容改成匝道前300公尺未依規定切換車道,他不開單,你跟我說)

「匝道前300公尺未依規定切換車道」這條出處在哪我一直找不到說。

曉得 wrote:
版大這是國道公路警察...(恕刪)


我有影片證明他是插隊切進來的!!

CrazyShark wrote:
我有影片證明他是插隊切進來的!!)


聽警廣節目「交通診所」得知,交通法庭的法官比較維護、注重民眾的權益,
認定違規事實比較嚴格,比如隧道內,我們從後面拍攝前車未開大燈,由於只能
拍到尾燈不亮,有些法官會接受所謂尾燈故障,因此判定撤銷罰單。
(其實尾燈故障也是要處罰的,第16條一項二款)

故,樓主此案,國道警會做如此回覆,也是情有可原的。
去複習一下,員警要不要開單而以

匝道前三百公尺被歸在「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匝道前300公尺未換車道 罰3千

我檢舉成立過

car888 wrote:
「匝道前300公尺未...(恕刪)


通常後車燈故障那種我也不會檢檢,因為我覺得並不太會影響到他人開車的權益

光檢舉未打方向燈、雙白線切換車道、未依規定開啟後霧燈這三條就夠我忙了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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