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是像這樣對方右轉,我左轉雙方都沒有闖紅燈圖片是我的行車紀錄器拍到的初判表已經出來了對方(紅圈圈) 在設有分向限制線路穿越車道我方 (綠圈圈) 未注意前車狀態因為我有倒車而且很倒楣的 地上有玻璃碎片導致膝蓋嚴重撕裂傷 需要進行縫合對方詢問完畢我的傷勢後他說他也有內傷(但是我的行車紀錄器有拍到 他無倒車)然後他說是因為我未注意前車才會發生車禍想請問一下 這樣是我錯比較多還是對方?看了很多案例 應該是對方錯的比較多吧?
Karherine wrote:現場是像這樣對方右轉...(恕刪) 對方右轉,我左轉雙方都沒有闖紅燈------------------------------依路權,內線道路權是你的~~他右轉,直接跨到內線道~~你又被偉大的智障條款(未注意車前狀況)黑了~~你可以主張你沒見到他~~
Karherine wrote:是擔心對方開個什麼肌肉拉傷 還是發炎 調解不成就提告 一.要醫師願意開這個診斷證明書二.要能證明診斷書載明的傷害是這起事故造成的!若二者缺一,不知要如何判定您該對他受的傷負責?Karherine wrote:我方 (綠圈圈) 未注意前車狀態 您有行車記錄器,請設法用影片推估您的車速及對方車速若您沒有超速,且有減速,您的肇責應該不高但若您超速,那就另當別論了!
scopia wrote:一.要醫師願意開這個...(恕刪) 了解!!!!我是剛起步轉到路的時候就發生車禍了所以速度根本不快當時拍到的儀表板速度只有31但是對方跨過線的時候已經不到我前方一公尺我都緊急剎車了還是沒用
scopia wrote:請問,當時有報案請警...(恕刪) 當時是晚上9:45分有報警 (我自己有把當場受傷的傷口拍下來,我也有在筆錄上註明人有受傷)做完筆錄後 由於學校有緊急事情要處理所以就直接去處理事情5個小時後才到醫院掛急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