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什麼,單純告錯罪名而已
gowan1234 wrote:
https://tw...(恕刪)

depper wrote:
沒什麼,單純告錯罪名而已

竊盜罪不成立,但有毀損罪的嫌疑

滿期待雙方公布行車記錄影片,看看誰是淑娜,誰叫小賀?
不是告錯罪名。車主並沒有對毀損提告,是檢察官自己認定是竊盜罪所以提起公訴。

另外毀損罪是告訴乃論,車主都沒提告了,上訴後如果竊盜部分仍無罪定讞,檢察官還想要簽分案另行偵辦毀損案,擺明了檢察官就是不放過他。
好笑的判決,
強盜搶了東西後,發覺不值錢就丟掉,
沒佔為己有,難道就不算搶劫。
強盜是從你身上強搶~
偷是你沒有注意~沒發現
把你車砸爛 只是毀損.....
有拿凶器搶 跟 兩人以上搶 罪又不一樣
yan49516 wrote:
好笑的判決,強盜搶了...(恕刪)
好大一聲的巴掌
yan49516 wrote:
好笑的判決,強盜搶了...(恕刪)

西嘉 wrote:
強盜是從你身上強搶~...(恕刪)

西嘉 wrote:
強盜是從你身上強搶~...(恕刪)


三個人才不一樣喔,兩個人加重的情形適用在妨礙性自主罪


yan49516 wrote:
好笑的判決,
強盜搶...(恕刪)


"行為時"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意圖"即可
事後要幹嘛,法律不管

seatree wrote:
不是告錯罪名。車主並...(恕刪)


沒錯,該檢察官對法條的認知實在是很弱! 本來就該告毀損。

Agent_Justice wrote:
沒錯,該檢察官對法條的認知實在是很弱! 本來就該告毀損。...(恕刪)


是這樣嗎????

損毀要所有人才能提出告訴吧,非公訴罪檢察官如何提出?

況且也不是破壞公物,是私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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