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在後視鏡裝往後照的燈,可以檢舉嗎?

7/31 上班開在國道三號的時候,看到前方出現小太陽。

遇到在後視鏡裝往後照的燈,可以檢舉嗎?

遇到在後視鏡裝往後照的燈,可以檢舉嗎?

不知道這樣子可以檢舉嗎?又應該向那個單位檢舉?
謝謝~

原始大小:

照片一

照片二
文章關鍵字
臺北市區監理所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可能是駕駛忘了關
這照後燈大型車晚上開山路的時候非常好用
沒有這照後燈
大燈以後全部一片漆黑
照後鏡根本等於沒裝
沒有這燈光反而危險
不過在一般市區道路或高速公路這樣開著
實在有欠厚道
我想可能是駕駛忘了關
jean3760 wrote:
可能是駕駛忘了關這照...(恕刪)


忘記關了~~ 沒錯~~~

如果有無線電的友台就可以線上提醒他關一下~~~

通常是忘記關而已啦~~~

通常遊覽車都非常早(凌晨就出車準備載客)

所以可能是在停車場開了~~~ 然後上路就忘記了~~~

且在白天他也比較不會去注意到他沒關掉~~

呵呵~~~

BigBear wrote:
忘記關了~~ 沒錯~...(恕刪)

大多數遊覽車都有寫公司電話(照片裡的好像也有)可以打去反應。

我曾在高速公路遇過貨運尾門沒關好,晃了好久都沒發現,
打車體上的電話去公司提醒,過沒多久就停路肩處理了,應該是有通知司機。

BloodLust wrote:
不知道這樣子可以檢舉嗎?...(恕刪)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第2款
我也好想裝來對付喜歡一路開遠燈的!

現在開高速公路真的一路會被照瞎!
BloodLust wrote:
7/31 上班開在國...(恕刪)


是忘了關燈,大家都是出來討生活,混口飯吃。

建議通知公司,提醒司機以後記得關燈。

榮亞公司電話, 02-89667009

告知車號 日期 時間 地點。


如果以後還有發現同台的車子有同樣疏失,

想檢舉時,在檢舉吧。

凍頂高山茶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第2款


tekken wrote:
臺北市區監理所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看來是可以檢舉,我直接送到上述任一就可嗎?

jean3760 wrote:
可能是駕駛忘了關
這這照後燈大型車晚上開山路的時候非常好用
...(恕刪)


我覺得請大家不要把違法行為合理化,
東西好用,如果你不影響行車安全,也有依法申請,就不會被罰了!
根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16 條

汽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 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者。
二 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
復者,或其他設備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者。

所以,不想被檢舉,請守法!
這個車燈主要用途是用於:倒車時燈光能清楚照射後輪動向
非車主私自改裝或加裝品:本地車體廠打造車體時所加裝的
通常是跟倒車燈+小燈 連動 遊覽車 車尾通常都有 公司電話或司機行動 可善用這兩支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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