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向道沒有機車待轉區的路口,機車是否闖紅燈被撞算無闖紅燈!?

單向道沒有機車待轉區的路口,機車是否闖紅燈被撞算無闖紅燈!?

這路口是T字路口,無設置機車待轉地上也無待轉區

小弟我今年三月中旬時,剛下完課騎著JOG90要回家

行經該路段前約十公尺左右,看到一名女學生剛好停在照片中的左邊,電線桿下方,

正準備等綠燈轉彎,當時我燈號為綠燈,不過看到該名學生有輕催油門的跡象

而我當時是從照片的對向車道,要騎過來,我們兩個等於同車道

我按了兩下喇叭示警後,看他並無往前的跡象,便輕催油門前進

不過正當跨過白色停止線時,那女學生突然衝出來,

我下意識的先反應的罵了很大聲的三字經

一邊稍微往左偏猛按煞車,不過真的太近了,

最後還是撞上他車子的左後方


兩人倒地後,我先起了身,因為有稍微跳車人沒很大礙

但正當我轉頭時,看到那女學生躺在地上「滑手機...」

雖然很不爽,但還是走過去問他有沒有怎樣,原來他在call朋友


(題外話:
中途警察先到場後,邊跟警察聊天邊等交通處理小組時,我躺在地上的JOG被一台開車左轉的三寶輾過...)


後面調解委員會處理時,對方家長猛抓說我撞他女兒

而且猛聲稱自己沒闖紅燈!

老媽跟我索討五萬,老爸馬上接著說要十萬,說要給我年輕人一點教訓,

真的快把我給氣死...

(他說因為之前通電話時,我在電話裡對他口氣很差,他打來就說我撞他女兒,我只是跟他說關於肇事前後原因,電話裡不好說我們見面時再談,他就開始劈哩啪啦講一堆,說要告等等怎樣,因為字句都黏在一起聽得不是很清楚,最後還掛我電話...)

(醫藥費、復建費、工作損失、精神賠償、上班請假補償、美容、雷射、機車維修費、還有當天穿的衣服...)


我賽,我還很好心的說,機車維修部分請他跟汽車三寶一起協商,

你只需再額外負擔我看診費用,其他都不用欸....

前前後後調解了三次,但還是沒有下文,

最後對方比我先提告,被刑警通知去做筆錄時,

刑警說因為該路口為雙向單車道,所以雖然有監視器看到他闖紅燈

但不夠成「闖紅燈」,因為該路段為「雙向單車道,經車只需靠左等待無車輛通過時,即能左轉」



所以只能在開庭時說對方,未依規定行駛!


上了交通部網站查機車左轉的法條,都只有說設有標誌路段須待轉

但沒有上面刑警所說的規定,



如標題所述,請問「雙向單車道,沒有設置機車待轉區的路口,機車是否闖紅燈被撞,算無闖紅燈!?」


感謝各位!
是的,該名女學生確實無"闖紅燈"
因為他是對向車道左轉...
既然是左轉車,而且最內側沒有"禁行機車",機車可直接左轉,不須待轉

不過責任歸屬問題,你是直行車,路權是你大。
當然,也需要判斷其他的因素,例如車速/視野狀況等等

不過就樓主的敘述來說,應該是贏面比較大
不知道樓主當時有沒有去驗傷,有驗傷,確定有身體傷害,還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
有刑法的壓力,比較好談事後賠償
菜鳥爸爸進行式
抱歉,我跟女學生是同向,忘記加註已經修改,抱歉!

但如果像修改過後這樣的陳訴,這樣也是算「無闖紅燈」嚕!?

有去看醫生也有診斷證明,機車維修單據。

我知道贏面算大,只是對於這條交通法規想要了解一下,

以免以後又遇到同樣的情況,卻還是不懂!

感謝大大的解釋~
「雙向單車道,沒有設置機車待轉區的路口,機車是否闖紅燈被撞,算無闖紅燈!?」
1.雙向單車道不需設置左轉車機車待轉區,機車可直接可直接左轉。
2.同向左轉你是綠燈他就是綠燈了,所以你沒闖他就沒有闖了。
至於肇責如果同向車輛他要左轉,你是後方車輛撞上她,基本上就你得負責了(不是叫你娶她),行駛中應注意未注意前方車輛肇事,基本上以同向車道來說來說,後方車輛占肇事責任較大,對方最多就轉彎時未注意後方車輛動向,你應該肇責7成跑不掉。

至於賠償部分,基本上要能提出真實的損失收據部分,如車損、醫藥費等法院才有可能判給對方,但是也是會再依肇責情形打折處理,至於蝦咪工作損失、精神賠償、上班請假補償、美容、雷射、還有當天穿的衣服..這些無法提出醫院證明或是收據部分,法院大多就會駁回了,最近新聞不是才一個車禍提告要求賠償天價,最後法院好像只判賠3千元。

外星生物 wrote:
這路口是T字路口,無...(恕刪)


警察的筆錄基本上就判定後續成敗,只能多去問問照片上同向是否算一個慢車道+一個快車道
對方是由慢車道左轉切到快車道,否則警察照您說的這樣寫筆錄那真的是輸面

警察多問問了解 讓警察能多教教您 減少損失
照理講它那向沒有號誌,就是不會有那方向的行車!
那女學生就算不夠成闖紅燈,也是不依規定左轉或是逆向一樣是違規!

你是直行車頂多被判個應注意未注意,責任不會超過半!
再來雙方都有受傷在傷害部分打平!
建議你才是應該給對方不懂交通規則的全家一個教訓!


其實從你的描述看起來,應該算是來不及反應成分居多應該是無責任!
但這就看你會遇到恐龍司法人員或是有常識的司法人員了!

大呆呆 wrote:
「雙向單車道,沒有設...(恕刪)


還好有監視器,也還好對方自己說他有停著要左轉

所以基本上不算後車追撞!

調解時委員說我最多三成,他們知道要付錢時,

開始劈哩叭啦說沒有待轉區拉、有打方向燈拉、有可能我也是要左轉拉、


看來他們急了....

外星生物 wrote:
抱歉,我跟女學生是同...(恕刪)


如同前面大大所言,同向的話,記得一定要抓緊對方"停在路邊要左轉"這件事情。
而且因為非待轉區,所以確定女生沒有"闖紅燈"的事實。

正常來說左轉應靠內側,而非外側,女生的情況算是路邊停車起步,並且左轉。
純論交通法規,是沒有違規的事項的
菜鳥爸爸進行式
如果我理解的沒錯...那麼
大大的照片怪怪的....應該從另一個方向照吧!!

也就是說
1.你跟女騎士同向!
2.他從外側路肩左轉...你走內側直行
是這樣嗎??

如果是...那他跟三寶無敵大迴轉很像阿...
跟闖紅燈無關...

另者你煞車不及...撞上他...
你超速??若可證明無超速...
那麼不用判阿...你直行車...他外側左轉...

另外~有無監視器?或行車紀錄器?
沒有的話那麼一切就依照警察當初的筆錄...

看板主敘述,應該是說對方停路口的路肩,在你綠燈當下,對方開始駕車往圖上右邊那條路要騎過去。沒錯吧?

這樣對方就算沒有闖紅燈問題,由路肩未打方向燈而啟動,未注意車道後方來車,便往路中心騎(假設他要左轉),而被你撞到。.............那是對方的責任較大

如果對方是停在同車道靠左的位子,車身平行車道,打方向燈準備左轉。那就是你的問題比較大。

外星生物 wrote:
這路口是T字路口,無...(恕刪)
老頭我跟我的20年FZ2,於2011年7月第三次環島平安歸來。 就是愛騎檔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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