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還是有判決公正 公平正義的法官....讚




屏東一名孔先生,因為喝斥一名行車速度過快的機車騎士,引起對方不滿,和友人持斧頭、鐵棍瘋狂追逐轎車,拼命敲打,造成車上孔先生與5歲兒子因此受傷,這兩名惡煞還反過來指控是孔先生出言恐嚇,最後法官裁定兩名砸車男子,各處8個月及6個月徒刑。

  監視器畫面拍下,孔先生開著藍色轎車,在車陣中拼命逃竄,因為旁邊尾隨兩名騎機車的惡煞,拿起斧頭,就往副駕駛座砸,把車窗砸個粉碎,沒想到兩名惡煞還不放過他,持續蛇行追隨10分鐘,孔先生鑽進小巷,甩都甩不掉,他真的很害怕,因為自己和車上5歲的兒子都已經受傷。最後機車雙煞在這巷口丟擲斧頭,其中一人還停下車,拿起斧頭就要上前攻擊,情急之下,孔先生只好撞飛這名惡煞,才能趕快逃走。

  民眾以為發生肇逃車禍打119叫救護車,只見被撞的惡煞倒在地上一動也不動,虛弱被抬上救護車,完全不見剛剛的狠勁,最後他們甚至向警方說,是孔先生先出言挑釁,才會出事。

  因為看不慣對方車速太快,孔先生一句喝斥,居然引來如此恐怖的威脅,最後將兩名惡煞起訴。法官判決,孔先生雖然撞飛人,但法官認為屬於正當防衛,依法無罪
文章關鍵字
MUTSUMI wrote:
拿起斧頭,就往副駕駛座砸,把車窗砸個粉碎

MUTSUMI wrote:
鑽進小巷,甩都甩不掉

MUTSUMI wrote:
其中一人還停下車,拿起斧頭就要上前攻擊

MUTSUMI wrote:
情急之下

以上應該是他無罪的原因
有人攔車就撞飛他-->這種絕對不可能無罪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iijima_ai wrote:
以上應該是他無罪的原因
有人攔車就撞飛他-->這種絕對不可能無罪


的確阿,可是如果這些天兵不做這樣的事哪來的衝撞是吧!!

行車記錄器真的不能省阿....

出了事可是能還原一切的真相,書到用時方狠少,行車記錄器就是有存在的理由!!

還好法官公正,否則這鬼島還有多少人受害。
機車沒有掛大牌,也許是想攔車搶劫做案用,剛好又有攜械,所以就算被開車的碾爆也是緊急避難。
只不過我很懷疑,機車車速過快,咻一聲幾乎都看不到了,如果沒有追上去,開車的是要怎麼"喝斥"到他們聽的到然後心生不滿?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都拿斧頭要殺人了才判八個月跟六個月
然後真的砍死人再來判八年跟六年嗎
人渣始終就是人渣
一槍斃了對社會只有好沒有壞

MUTSUMI wrote:
因為喝斥一名行車速度過快的機車騎士,引起對方不滿,和友人持斧頭、鐵棍瘋狂追逐轎車,拼命敲打

遇到這種欺善怕惡的惡霸除了以暴制暴...各位想想還有其他方法脫身嗎?!
所以我開車一定保高額意外險(財損50萬,人身2000萬),加上行車記錄器,
遇到惡霸攔路先撞開對方再說,當然能不傷人最好!!
是說倒也沒真的遇到過啦...

酷康寶 wrote:
遇到這種欺善怕惡的惡...(恕刪)


沒錯,本人也是保多份意外險

遇到惡煞攻擊,

力保全身兒褪

對方刑事判多久讓法官決定

民事一定主張高額賠償

這種鱉三不怕關

賠錢還比較痛


馬路是公開場合
每個人都可以拍照

對拍照者怎樣怎樣,這是很好的教案

酷康寶 wrote:
遇到這種欺善怕惡的惡...(恕刪)

其實新聞有講 車主跟對方纏鬥一下(逃跑 被砸車門車窗 對方還是不放過 硬攔下 過程應該有五六分鐘

最後對方還下車拿斧頭逼近 情急之下(忍無可忍)才撞


搞不好都是要到這個情況下才直接撞人 被法官判無罪的機會才大

一開始就直接撞 搞不好法官還是會判你個逃跑時應注意惡煞的人身安全 有沒有接受過逃跑的專業訓練 執照



跟惡煞對持愈久 對往後的判決更有力
裁判八個月 難怪一堆人沒再怕
進去度假沒多久就出來了 對那些渣等於是經驗值
我要賺大錢 我要學著賺大錢...
當街拿斧頭追殺,已經嚴重影響到一般老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才輕判八個月

那台灣的司法還真的是用來保護壞人的,台灣是不是少了國外的陪審團,

所以全部都只看法官的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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