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rote:這不是高速公路,那不...(恕刪) 不是只有高速公路和快速公路上的才叫路肩,在一般道路上,15公分白色道路邊線以外的部份也是路肩,除轉彎,停車,起駛之外,汽機車一樣不能行駛的
RMFISH2 wrote:不是只有高速公路和快速公路上的才叫路肩,在一般道路上,15公分白色道路邊線以外的部份也是路肩,除轉彎,停車,起駛之外,汽機車一樣不能行駛的) 雖然「路肩」的定義出現於高快管制規則,指設於車道之外側,路面邊線與護欄或邊溝間之部分。所以,一般道路的上述範圍說路肩、路邊都無妨,不必執著。重點是,處罰條例45條一項12款「任意駛出邊線」同樣開罰。金山分局很不錯路肩超車切回車道又不打方向燈的後果一箭雙鵰----------------------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有關 您於103年致本局交通警察大隊電子郵件檢舉車輛違規一案,已交由轄區金山分局處理,該分局依據 您檢附照片,查處情形說明如下:號車,確於本市萬里區台二線,有「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之違規事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2款及第48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上述違規車輛,該分局已依規定製單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