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關車牌 豐田是無辜的 覺得沒有羞恥心 也是一種生活方式
看取車的人穿襯衫西裝褲有模有樣的
對看了一下 他的眼神充滿了理所當然與驕傲 有車開好棒棒

請問這樣停 有無違規!?


路邊停車 這樣停有無違規!?
路邊停車 這樣停有無違規!?
文章關鍵字
自以為是或自私自利不管其他用路人
停車有規定要緊靠路邊好像是這條文:

停車時,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超過40公分;
臨時停車時,不得超過60公分,但大型車不得超過1公尺。在單行道左側停車或臨時停車時,比照辦理。
這種人在職場上肯定也是很顧人怨的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
不緊靠道路右側停車及同法第56條1項6款
不依順向停車
檢舉牠
我有時候真的覺得上天造人造的很奇妙
明明就是同樣的身體構造可是卻可以千變萬化的行為於這世界上
今天下午在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與七街間的停車場遇到的,
這四台車就大喇喇給牠停在車道上,靠近光明五街這側的兩側車道也有腦殘卡位,
整個就是被包圍⋯



JustinCC wrote:
今天下午在新竹縣竹北...(恕刪)


如果是公有停車場,是可以撥 110 找警察來開單, 拖吊的。
建議你把注意放在前面那台,它會這樣停應該是受前車影響,如果你鏡頭放遠,那台你刻意放鏡頭外的車頭應該是停黃紅線,
基本上這輛它是停合法收費車格,車尾突出影響車流也不比前車多,也沒逆停,如果你真不爽它,可以以超出車格叫拖吊,不過10台應該只有1台會拖這種,
你不會是前車車主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一百十一條 臨時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但單行道應緊靠路
邊停車。其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六十公分
,但大型車不得逾一公尺,在單行道左側臨時停車時,比照辦理。
第一百十二條十五、停車時間、位置、方式及車種,如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
機關或警察機關有特別規定時,應依其規定。
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但單行道應緊靠路邊停
車。其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四十公分,
在單行道左側停車時,比照辦理。
確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9款:「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可以以停車位置或方式告發。
請教一個問題:網路找到的停車圖片



很多機車停車格劃設的位置是與道路的行進方向垂直,那要怎麼符合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四十公分的規定?照片上停車的機車是否都違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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