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雪山74km以上,寫真照一張!(12/18更新)

10/06 更新
中時電子報:
針對民眾傳聞高速公路長隧道包括雪山隧道,因安全需要超速達3公里就會遭取締一事,立委林建榮經查證確認,速限取締寬容值係國道公路警察局執法權限,目前包括雪山隧道在內的高速公路取締寬容值,都是10公里,並無改變,若有民眾行車超速未達10公里寬容值,卻遭取締,可以申訴撤單。國道公路警察局交通科向林建榮否認有傳聞中的超速3公里便遭取締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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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看來罰單應該是不會寄來了
如果寄來還得跑監理站
不是很麻煩嗎?
油錢、精神上的損失要算誰的?
真恨我當時沒記下偵防車車牌
要不然就把當時執勤員警揪出來
看交通科還會不會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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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小弟偶昨天中午走雪山北上在約21公里處的避車彎
有一輛黑色偵防車停在那
當時在我前面有輛小貨車
我跟他約80公尺遠
沒想到經過時他被拍了
(當時正在想他怎麼會被拍,因我速度跟他一樣)
而換我經過時
後面卻閃了一下....x的勒
馬上看一下時速表
指針在約79km(實際上75km)
我還在寬容值內阿
正當帶著疑惑回宜蘭後
看了一份中國時報
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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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隧寬容值低 超速3公里就罰

更新日期:2007/10/03 09:15 記者:【黃如萍卅台北報導】
網路盛傳,十月一日起,北宜高速公路南港至雪山隧道間,最高行車速限從七十公里提高至八十公里,但因安全需要,包括雪隧及八卦山隧道等長隧道,超速取締寬容值縮小到三公里。用路人若超速三公里以上,就會被拍照開單。

駕駛人李先生表示,先前交通單位宣稱,高速公路超速取締可有十公里的寬容值,近日網路盛傳,依經濟部商品檢驗的自動照相儀器檢測國家標準,交通違規取締照相設備的誤差值為三%,相關執法單位也縮小超速取締範圍,只要超速三公里就開罰單。

有網友日前在速限仍為七十公里時行駛雪隧,時速只有七十四公里就被開超速罰單。

李先生指出,超速違規照相設備是否定期校正,一般民眾不清楚,政府是否有一套公正透明的審核機制?否則警政單位自己架設取締照相設備,儀器校正審核作業又自己執行,感覺有些黑箱作業,很難取信於民。

交通部表示,取締儀器定期校正,負責執行違規取締的警政單位或縣市政府應擬定執行方式辦理;至於執行狀況,交通部無從掌握。

國道公路警察局指出,高速公路的固定照相設備完全由公警局自行辦理採購及維護,公警局對於速限寬容值均統一採十公里,因此,不論是一般國道或北宜高「平原」路段,超速取締標準都是最高速限加上十公里。

不過,公警局說,雪隧及八卦山等長隧道因安全性考量,安全標準比較高,確實只要超速三公里就可能被罰,網友超速四公里被開單,完全是為了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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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報導整個瘋掉
跟本沒宣導
而且當時隧道內還寫著:時速80以上取締




我是不知道罰單會不會寄來啦
不過我打算先去投訴

請各位網友行經雪山隧道時特別注意喔
看到黑色偵防車
請將時速降到70km










這條隧道是拿來便民還是拿來讓警察賺業績?

算了,當我狀況外好了,反正也不會經過那條路
用相機來拍別人,也是替自己留下足跡
中國時報今天自行更正了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3+112007100400416,00.html

中國時報 2007.10.04 
長隧道速限寬容 放寬為10公里
黃如萍/台北報導

 為避免引發民怨,國道公路警察局昨日表示,五公里以上長隧道,取締寬容值一律比照一般高快速道路為十公里,不特別嚴格限縮。用路人行駛北宜高速公路雪山隧道,或台七十六線的八卦山隧道,不必擔憂超速三公里就被罰。

 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交通科長程文宏特別提醒民眾,放寬長隧道取締寬容值並非鼓勵民眾開快車,用路人為了自己和別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開車都不應超過最高速限。

 程文宏指出,高、快速公路長隧道區段比照一般路段,超速取締寬容值為十公里,並不表示時速八十公里以下都不罰,須視各路段最高速限而定。例如,台七十八台西古坑線的台西至海口路段最高速限只有六十公里,加上十公里寬容值,用路人車速超過七十公里就罰。

 國內已通車的高快速公路中,長度超過五公里的隧道,僅有五.二公里長的台七十六漢寶草屯線八卦山隧道,以及一二.九公里長的北宜高雪隧。

 由於雪隧為國內最長隧道,公警局針進行統計,至今年八月的統計,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被取締件數最多,共有二千六百二十三件,超速有一千四百二十件,事故死傷三件。公警局昨天表示,大多數的用路人都相當守法,長隧道超速取締標準比照一般路段,對高快速公路行車安全不致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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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今天也針對昨日中國時報的問題做了報導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7/4038754.shtml

雪隧超速寬容值 一直是10公里

【聯合報╱記者羅建旺/宜蘭報導】 2007.10.04 02:25 am



有媒體報導雪山隧道超速3公里就會遭取締?報導見報後,引起許多用路人恐慌。民眾抗議,雪隧的電子看板明明寫著「放寬速限10公里取締寬容值」,何時變成3公里?立委林建榮昨天詢問公路警察局,證實雪隧的取締寬容值為10公里,一直都沒改變。

林建榮表示,超速取締寬容值又不是浮動油價,10公里就是10公里,執法者不能隨意以任何理由擅自變更,讓行車用路人無所適從。最近若有民眾行駛雪隧超速未達10公里而遭取締,可以申訴銷單。本報記者昨天也實地前往訪查,雪山隧道口的電子看板上,明白標示著「雪隧放寬速限10KM取締寬容值」,一直並未改變,顯示報導有誤。

昨天某媒體報導「雪隧寬容值低,超速3公里就罰」,文中還引用一名網友駕駛人日前僅超速四公里就被開單,還詢問公路警察局說,雪隧的安全標準比較高,有可能超過3公里就被罰。

「不是有超速10公里的取締寬容值嗎?什麼時候改成3公里?」「我前天好像超速5公里,會不會被罰?」這篇報導見報後,引起雪隧用路人恐慌,不知道公路警察局何時黑箱作業更改規定,甚至有人懷疑警方降低取締標準,是為了搶業績。

立委林建榮昨天趕緊向國道公路警察局交通科查證,否認有傳聞中的超速3公里就遭到取締的情形,目前包括雪山隧道在內的高速公路取締寬容值都是10公里,並沒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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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是國道高速公路局去年所發的新聞稿

http://www.freeway.gov.tw/news1.asp?id=1654&typeid=1

標題

雪山隧道等4公里以上長隧道行車速限新增10公里取締寬容值 ( 2006.09.18 )


內容

一、交通部配合94年12月28日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授權訂定輕微違規勸導之規定及將執法儀器容許誤差納入勸導範圍,並隨著八卦山隧道及雪山隧道等長隧道陸續通車,考量國人缺乏行駛長隧道之行駛經驗,因此前與內政部會銜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規定,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最高時速未逾10公里免予舉發,但是長隧道不在此限。特別針對長隧道訂定較為嚴格超速取締標準,用意在於維護長隧道內的行車安全。
二、但是隨著長達4.9公里的八卦山隧道及長達13公里的雪山隧道陸續通車以來,迭有用路人反映由於超速取締標準嚴格,行車超速超過1公里即依法舉發,尤其用路人於行駛雪山隧道時,不僅駕駛心理壓力較大,且為避免超速受罰,行車速度都無法達到預期速度,影響長隧道內車流順暢,因此各方多所建議雪山隧道等長隧道應比照一般路段在取締超速行駛之執法儀器有容許誤差,以改善雪山隧道等長隧道之交通狀況。
三、因此,本部國道高速公路局就通車以來之行車安全與交通狀況進行綜合檢討,並於日前廣邀相關單位、民意代表及專家學者座談研商各種可行改善方案,經過本部檢討長隧道開放通行速限之實際現況,目前一般駕駛人已習慣取締超速行駛之執法儀器容許誤差,而於長隧道執法基於行車安全與肇事預防考量卻無容許誤差,易造成駕駛人需隨時注意行車速率,反恐影響行車安全與順暢,故調整長隧道執法儀器之容許標準與一般路段相同,除可減低駕駛心理壓力及增加駕駛自由度外,亦可實質提昇行駛速率,使行車順暢,並已於日前與內政部會銜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條文,自本(95)年9月16日起,行駛國道五號雪山隧道及台76線八卦山隧道之車輛超速取締標準將放寬與一般路段一致。
四、交通部再次提醒所有用路人,國道五號雪山隧道及台76線八卦山隧道的超速取締標準雖已放寬與一般路段一致,但是行駛於長隧道內仍須注意勿超速,並應遵守50公尺行車安全間距等各項行車規定,以維持行車安全。
好樣的
昨天拍一拍
然後今天就說放寬10公里
說真的
就算最後之前拍到的車輛都不罰
但是也影響到被拍照的用路人的心情了吧??
一些人肯定出遊以及上班的心情都被打壞了
把老百姓當什麼阿?
我是會笑一笑
真的收到頒獎單的話
再去申訴就是了

曾經下中和交流道的時候看到一個警察很努力的拍行駛路肩
當然~我也是其中一個
當時我第一個反應是在確認時間(看 PDA 上的 GPS 訊號時間)
五點多~ (有段時間是許可走路肩的)
接下來就是看條杯杯是拿數位相機還是底片機了
然後跟老婆大人說
有警察要幫我們拍照耶
擺個 pose 吧

ps: 一整個車隊繼續走, 沒人因為那個條杯杯拍照而切換車道.
不曉得她拍了幾捲底片... 真是浪費納稅人的錢
我的主題歡迎討論LDS,但是我不跟豬打架~一但發言讓我覺得無法溝通/酸的沒內容,一律黑名單伺候.
野馬GT500 wrote:
為什麼不全面開放大陸人士來台觀光呢 開放時候台灣人一定賺翻了..(恕刪)

哇賽,還真有人這樣以為喔?

唉。

你有去過大陸的風景區嗎?比如,張家界、九寨溝之類的

大陸落後歸落後,但大國再怎麼樣還是大國啊。
怎麼雪隧的速限也可以扯到台灣與大陸的問題,真是夠了...
一兩個星期前的某天早上七點多聽警廣有連線國九隊的副隊長, (在媒體誤報之前)

當時國九隊的副隊長有提早國道五號全線的寬放值都是 10 KM, 而且不管升速前後都一樣,

所以樓主應該不用擔心吧~
建議版大,把標題改一下,加註"已更正"、"已補充後續"等...
以免有人只看到標題,嚇到不敢開,雪隧又要變成慢車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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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 Cheng wrote:
建議版大,把標題改一...(恕刪)

感謝提醒~
以更新內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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