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前兩個月,小弟撞到計程車,後來小弟保險已將計程車全部修好,計程車司機也與我的保險人員達成和解...但是這幾天竟然收到被告過失傷害的通知書,叫我前往警局...
我記得第一次做筆錄雙方都寫說沒有受傷,現在也已經和解...他還要告我過失傷害..請問各位大大,接下來怎麼做?謝謝..
(這兩個月還接到警察及保險人員打來問我有沒有怎麼樣?警察說那個計程車司機說我被人家砍..打來確認一下..那個計程車司機還打給保險人員說我是詐騙集團..)
哥來也 wrote:
哀...我保險員說他沒在和解書上寫放棄刑事的部份..真的有夠無言..現在事情過了兩個多月..我猜他是在一個月前和解才去告我過失傷害..也就說他離車禍發生一個多月以後才去開診斷證明書?這樣有用嗎...
明明第一次做筆錄雙方都沒受傷,筆錄也是這樣寫的...
...(恕刪)
如果他可以證明這次診斷書跟車禍有直接關聯,那你就麻煩了,
如果她不能證明這次診斷書跟車禍有直接關聯,那你也麻煩了。
前者是,如果他硬告,你可能頂多繳國庫6萬,加上一條過失傷害而已。
保險公司看願不願意多賠,讓獅子可以口張小一點?
後者是,如果他還是要告,你最後是不用賠,
但是會先跑調解委員會,然後貪心的司機一直要你再拿錢,
你不拿,保險公司也不鳥他,他再去拿和解不成立的單子告到法院,
結果法院判斷無因果關係,你不用賠,你也沒事情,官司也到此結束。
請保險公司跟他聯絡,要他拿資料給保險公司,才能後續處理。(後續處理不代表會賠錢,哈哈)
等到就醫資料拿到手,你自己也可以去看,看他的資料是有沒有可能是跟車禍有相關性?
我聽過有人是車禍後,骨刺開刀要對方理賠,可是這開刀是車禍前就安排的,
最後法院判無直接關聯,所以不用賠,但過程就很煩很討厭。
而如果他的資料明顯看得出來有問題(就是八竿子摸不著邊的),
而對方又堅持要告,保險公司不願意多賠錢(可能保險公司覺得不合理),
你可以跟司機說,一切交給法院決定,如果我有錯,我認錯,
如果我沒錯,到時候我會捍衛自己的權利,告你誣告,再對你索賠。
當然,如果你錢多他也願意,你也不想為這鳥事心煩,
再包個紅包幾千元當買個教訓,再補一張和解書,
以後車禍理賠都要寫放棄民刑事追究,
除非對方扯到爆,硬要你賠10萬,而你跟保險公司又覺得真的有問題,
那你就把我誣告的話轉給他,
輸的話頂多你給政府6萬元,過失傷害未來只要小心,這應該是過緩刑後,不會有案底(除非你公務人員身分)
贏的話,對方會摸摸鼻子不敢講話。
所以結果很簡單,
最壞的是,你還得跑法院,最後賠6萬給國家。(如果這證明跟車禍有因果關係)
次壞的是,你還得跑法院,最後沒事結案。(如果這證明跟車禍,並沒有因果關係)====>個人覺得這機會很高
最好的是,你知道對方騙錢,對方也知道自己騙錢心虛,告訴他你不怕他告,
但如果他告不成,你會提誣告,他自己摸摸鼻子不再鬧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