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前兩個月,小弟撞到計程車,後來小弟保險已將計程車全部修好,計程車司機也與我的保險人員達成和解...但是這幾天竟然收到被告過失傷害的通知書,叫我前往警局...

我記得第一次做筆錄雙方都寫說沒有受傷,現在也已經和解...他還要告我過失傷害..請問各位大大,接下來怎麼做?謝謝..

(這兩個月還接到警察及保險人員打來問我有沒有怎麼樣?警察說那個計程車司機說我被人家砍..打來確認一下..那個計程車司機還打給保險人員說我是詐騙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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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來也 wrote:
我記得第一次做筆錄雙方都寫說沒有受傷,現在也已經和解...他還要告我過失傷害...(恕刪)

和解就好了啊...
不用理他....看起來又是一起想騙錢的事件!
如果你們都簽了和解書,提到對方放棄民刑事上的責任追究,司機應該是告不成你的。
只要你的和解書上沒漏洞,就不用擔心這點。

司機應該是不懂法律,事後聽到被撞可以獅子大開口就亂亂喊,
有些白目的會故意事後一段時間跑去看醫生,開證明再來告你,
但是也得看這些病狀跟車禍有無直接關聯性?

當然我這說法99.9%是確定你沒問題,別擔心。
另外0.1%,除非對方找到車禍黃牛,找到一些漏洞鑽,
因為實務上,真的有和解書簽了還是告成功的案例,但機會太小了。

藍色心鏡 wrote:
如果你們都簽了和解書...(恕刪)


哀...我保險員說他沒在和解書上寫放棄刑事的部份..真的有夠無言..現在事情過了兩個多月..我猜他是在一個月前和解才去告我過失傷害..也就說他離車禍發生一個多月以後才去開診斷證明書?這樣有用嗎...

明明第一次做筆錄雙方都沒受傷,筆錄也是這樣寫的...

哥來也 wrote:
哀...我保險員說他沒在和解書上寫放棄刑事的部份..真的有夠無言..現在事情過了兩個多月..我猜他是在一個月前和解才去告我過失傷害..也就說他離車禍發生一個多月以後才去開診斷證明書?這樣有用嗎...

明明第一次做筆錄雙方都沒受傷,筆錄也是這樣寫的...
...(恕刪)


如果他可以證明這次診斷書跟車禍有直接關聯,那你就麻煩了,
如果她不能證明這次診斷書跟車禍有直接關聯,那你也麻煩了。

前者是,如果他硬告,你可能頂多繳國庫6萬,加上一條過失傷害而已。
保險公司看願不願意多賠,讓獅子可以口張小一點?

後者是,如果他還是要告,你最後是不用賠,
但是會先跑調解委員會,然後貪心的司機一直要你再拿錢,
你不拿,保險公司也不鳥他,他再去拿和解不成立的單子告到法院,
結果法院判斷無因果關係,你不用賠,你也沒事情,官司也到此結束。

請保險公司跟他聯絡,要他拿資料給保險公司,才能後續處理。(後續處理不代表會賠錢,哈哈)
等到就醫資料拿到手,你自己也可以去看,看他的資料是有沒有可能是跟車禍有相關性?
我聽過有人是車禍後,骨刺開刀要對方理賠,可是這開刀是車禍前就安排的,
最後法院判無直接關聯,所以不用賠,但過程就很煩很討厭。

而如果他的資料明顯看得出來有問題(就是八竿子摸不著邊的),
而對方又堅持要告,保險公司不願意多賠錢(可能保險公司覺得不合理),
你可以跟司機說,一切交給法院決定,如果我有錯,我認錯,
如果我沒錯,到時候我會捍衛自己的權利,告你誣告,再對你索賠。

當然,如果你錢多他也願意,你也不想為這鳥事心煩,
再包個紅包幾千元當買個教訓,再補一張和解書,
以後車禍理賠都要寫放棄民刑事追究,
除非對方扯到爆,硬要你賠10萬,而你跟保險公司又覺得真的有問題,
那你就把我誣告的話轉給他,
輸的話頂多你給政府6萬元,過失傷害未來只要小心,這應該是過緩刑後,不會有案底(除非你公務人員身分)
贏的話,對方會摸摸鼻子不敢講話。

所以結果很簡單,

最壞的是,你還得跑法院,最後賠6萬給國家。(如果這證明跟車禍有因果關係)

次壞的是,你還得跑法院,最後沒事結案。(如果這證明跟車禍,並沒有因果關係)====>個人覺得這機會很高

最好的是,你知道對方騙錢,對方也知道自己騙錢心虛,告訴他你不怕他告,
但如果他告不成,你會提誣告,他自己摸摸鼻子不再鬧下去。
法律上沒有 “” 放棄 “” 刑事告訴權利這回事,
就算當初和解書上有加註了也沒用。
你們雙方簽定的和解書
只是說明雙方在民事方面達成的和解而已,
不代表對方不能再在刑事方面對你提告。
(前提是對方有受傷,)



運將筆錄上說明他當時沒受傷
不代表他不能隔 2 天之後再去給醫生看。
(脖子卡卡的,頭殼暈暈的 … …)


你現在能做的就是按時出庭去了解情況
再來想對策。

基本上
車禍和解完之後還會再使陰招的,
說穿了,

就是要錢。

另外,
靠網路集氣
對於你想全身而退
是不會有幫助的。
謝謝言不及義大大的更正^^讓我受益良多。

就我知道的,要去看因果關係,如同言不及義所提到的先瞭解。
而似乎通常車禍幾天內補看診的資料,比較容易證明因果關係。
如果沒特別嚴重的狀況(如封閉式骨折),而只是挫傷跟擦傷,
又是一個月後才去看診的,就有很多問題。

還是如同之前提到請保險公司去瞭解,跟司機說受傷保險也有理賠,
拿到就醫的時間跟內容,才知道下一步怎麼做。
藍色心鏡 wrote:
謝謝言不及義大大的更...(恕刪)


我知道了!!感謝兩位大大,我也知道對方再想什麼,就是要錢,只是沒受傷也可以弄到這樣,和解了給你鑽漏洞..線在就是看他驗傷單是哪時開的...小碰撞也可以搞成這樣!!然怪社會大眾對計程車觀感多數都是不好的..哀

這兩個月計程車車主也完全沒提到他有受傷的問題..根本是想敲竹槓又想出這個方法..真的很可惡
和解書簽下去就是對這件車禍已經無法在繼續追究了!

叫計程車司機睡飽點再來灰吧!!
認真去出庭
如果跟車禍有關係,該負的責任就負
如果沒關係就沒事啊
跑法院是可以請公假的
何來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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