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上班的路上差點被一個阿婆嚇死!!!明明公車已經離站了, 我騎車從右邊過去! 夭壽~~~~! 一個阿婆從公車上下來!!! 我趕緊煞車!也不知機車撇了幾次! 左撇右撇好在沒摔車! 安然度過!!! 當下應該拿手機把公車車號照起來!!!!去公車公司投訴!!! 不過我想問的是................... 如果當下摔車, 或是撞到人! 誰要負責!!!如果是我要負責.............. 我還真吐血!!! 誰知道這大魔王何時會放小烏龜給後車閃啊???有人有親身經歷可以分享嗎?
kaoding2007 wrote:剛剛在上班的路上差點...(恕刪) 如果公車已經離站卻還放客人下車,公車司機算是失職的...現在台北很多公車駕駛只要車子一離站,門都是不會開的,管你喊到喉嚨沙啞...
simon074 wrote:公車司機超可憐 不給...(恕刪) 沒這回事,台北市的公車離站後多不會再讓乘客上下車,曾經有看過乘客要求下車,公車司機明確以有警察會抓會被處罰為理由拒絕,可見得已經有相關規定公車不得離站後上下乘客,因此即使乘客不爽投訴也是沒用的,怎麼辦?很容易辦呀,大家都照規定不就好了,規定離站後不得上下乘客,司機遵守規定就好了.
公車如果已經離站,個人想法是:樓主的騎法應該不算是超車,只是回到機車應該行駛的慢車道。如果真的撞到了,樓主有沒有肇責...就要看樓主有沒有反應時間、有沒有盡力去避免這場意外。只是,通常騎車撞到人,騎士自己也會跌倒受傷,倒是不用怕對方用過失傷害這條法律來以刑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