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真倒楣


怎麼著其中一輛接送學生的遊覽客車,倒車時沒注意,竟往小弟左後輪到後門間擦撞下去,留下大面
積刮痕,輪圈也刮傷,對方則是保險桿角落局部掉漆。
當下立即通知警察到場拍了照,雙方也有到警局領取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由於無人員
傷亡,所以只能雙方自行協調理賠,警察先生在場時,對方(遊覽車司機)承認是倒車時不慎撞上,
所以有幾個問題想問問了解處理程序的先進們:
問題1.甲方(我方小轎車)只保強制汽車責任險,無其他財損險等,乙方(遊覽車)保險項目不明。
我已打電話問我方投保之強制險保險公司,這間公司專員說:強制險不涉及財損,請當事人
自行與對方協調。那萬一對方避不吭聲,又不通知保險公司出險,我該如何處理呢?
問題2.假如對方有通知保險公司出險,我需要自行找維修廠估價,先修嗎?還是保險公司同意了才
能修?
問題3.由於我方轎車是在停止狀態被撞,地點是在校園內,非一般道路(無紅線,也無停車格)
這種情況肇事責任,遊覽車100%嗎?
以上三個問題,恕小弟愚昧無知,只能斗膽向各位請教,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