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7 到了才打方向燈,馬上右轉,是想害死誰


chihsung wrote:
2015/05/17...(恕刪)


所以才說~不管開車還是騎車~想要轉向~就應該先有關門這前置動作~讓其他車輛沒機會鑽過~就不會發生車禍~
台灣很多開車族都是這樣....


打方向燈是法規規定的...

而不是打給其他用路人看的....

chihsung wrote:
2015/05/17...(恕刪)


還有轉到一半才開始打方向燈的
交通局的責任最大,把最外側車道畫的超寬,容納的下一台汽車與一台機車,甚至兩台汽車(違規停車車輛),再配合長久以來機車靠右騎的洗腦,使得機車違規右側超車。
轉彎不提前顯示方向燈及靠邊當然也有錯!

我是嘎嘎 wrote:
交通局的責任最大,...(恕刪)

車道太寬,再加上機車積習已久的同車道行駛觀念,才會造成這些沒必要發生的事故

cinnamon coffee wrote:
再加上機車積習已久的同車道行駛觀念...(恕刪)


如果每台機車都一台接一台排隊前進~

誰都不准同車道行駛~

我相信你又會發表機車幹麻浪費空間的言論~

話講出口前先思考一下各種面向好嗎?!

cinnamon coffee wrote:
車道太寬,再加上機車...(恕刪)


如果轉彎都得要到了定點做出動作才要打方向燈

那請問還要方向燈做啥

你還不快去拔掉方向燈

反正出事就說後車跟太緊是吧




cinnamon coffee wrote:
車道太寬,再加上機...(恕刪)


你沒當交通部長太萬幸了

jrfrog wrote:
所以才說~不管開車還是騎車~想要轉向~就應該先有關門這前置動作~讓其他車輛沒機會鑽過~就不會發生車禍~


1.提前30公尺打方向燈
2.到路口前養成關門的習慣

機車族都是有洞就鑽,
反正撞到也是汽車要賠錢的心態,
不要給機車鑽就不會發生事故,
要撞就撞後面,
那就變成是未保持安全距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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