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肇事主以及我的車都停在紅線上
後來肇事主在倒車時,不慎誤撞我的車
(據他說法是車輛間隔太小,不小心碰撞,但對方是TOYOTA我是BMW研判撞擊力道應該是打錯檔位踩油門)
而我是被廣播通知出去查看才發現車子被撞.......
當時人不在車上,車子是靜止狀態
但事後理賠,對方富邦保險說因為我是停在紅線在,只願意賠償7成
後來我有自己去詢問當初車禍承辦員警
員警說:違規停車是歸咎警方開單的罰則,並不影響肇事責任,而且當初車輛是靜止狀態,照理保險不應該只賠償7成。
在詢問自己在富邦的朋友
朋友說:在賠償條文裡並沒有一條是因為停在紅線上就只賠償7成
而跟肇事主反應,肇事主也只說交給保險處理,並不回應我的要求。
拿回原廠估維修價格約115,906元
那我就要這樣無故被撞,還要負擔3成責任?
法律上可以採取什麼樣的措施要求全賠嘛?
以下附上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