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八點去找承辦的員警聊天了,做完筆錄、留完資料,問了條子杯杯可不可以先報癈,讓小白入土為安?
條子杯杯說: 別..不要..之前有個案例也是還沒完成協調,車主先行報癈,結果後續跟保險公司有糾紛,叫我先把小白丟著不要處理。
又問,那如果對方的保險公司一直不跟我聯絡,我要把小白丟多久? 條子杯杯說,他會把案件直接丟調解委員會,保險公司不會不跟你們聯絡。
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有沒有遇過類似經驗的朋友可以提供意見的。
睡一覺醒來,陪了我十多年的小白就往生了。
還記得當初921時因為聯絡不上埔里的家人,跟老婆兩人連夜騎著小白從台中一路"跳"著回埔里,現在只能追憶了。
為什麼用跳的? 因為地震的關係路上好多地方都壞了啊,隆起、凹陷、坑洞,只能一路"跳"。
補充一下,事發時間是早上6點多,我發現小白被撞毀是中午的事了,肇事車輛已經不在現場,另外社區監視器其它的影片有看到大約6點10-20分左右,有兩輛警車到現場處理。
昨天才線上續約了富邦的兩年強制險104年7月4日才生效,現在小白毀了,富邦說要等辦理報癈完成後才能去申請中止保險,保險都還沒生效,為什麼不能停止呢??搞不懂。



事發當時影片,開車的就這樣跑了,現在只能等承辦員警晚上八點上班才能處理後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