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騎139縣道從雲林去彰化白鳥吃早餐路上遇到的奇人,從前半段(行車紀錄器被覆蓋掉)超車竟然從機車優先道超然後後半段短短的一條139縣道就跨越多少次雙黃線(部分在合理範圍內,但有些真的太扯,上傳的還只是部分,因為其他部分被覆蓋掉),看在同是福特車主份上不會檢舉(如果檢舉起來我不知道你跑一趟139縣道要花多少錢),但是請好好想想這種開車方式對嗎? 我行車紀錄器架在左後照鏡上,所以鏡頭會偏左
應該只有影片3分鐘左右超白車有踩到雙黃線吧? 我一開始就有說我的鏡頭架在左後照鏡,所以鏡頭會偏左(加上我後照鏡有前移,看起來又更左邊)但前輪應該沒跨雙黃線ingkola wrote:你自己也跨雙黃線超車,為了拍人違規,自己也一樣.
skiptomylou38 wrote:今天騎139縣道從...(恕刪) 我有個感覺這個車主也有在騎腳踏車可以看到他都會偏左閃開腳踏車我自己開車騎車就會這樣因為我自己也有騎腳踏車的關係所以知道車子靠太近有時候會嚇一跳反倒覺得這是同理心而且基本上他除了開快了點也沒到誇張的地步
我自己也有騎自行車,開車上路遇到車友或運動的人,也都會往左讓很大的距離(基本上就跟影片中差不多了),畢竟騎乘自行車要注意的事情太多,基本上,除了開快一些,這車主也沒啥重大違規。如果以道路使用來說,該車主鐵定是跨越雙黃線沒錯,不過,影片中反而覺得他禮讓不少路邊行人及自行車....看影片持有人的意願吧~
你戰跨雙黃線超車,別人戰同車道超車!無敵故障燈佔用慢車道不檢舉米咖加入好友 加入黑名單2012-08-27 12:01 #2回文私訊連結引言收藏回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一項第二款: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不過中華民國警察不敢執行這條法律!否則台灣頭會塞到台灣尾, 因為機車就是汽車!順便戰單車(2分45秒處)並排行駛3天百張罰單 墾丁遊客電動車亂騎電動車沒有車牌,如果發現交通違規,是以道路障礙物開罰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