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機慢車優先道遭開單 民眾怨「搶錢陷阱」

台南警方強力取締佔用機慢車道的汽車引發民眾不滿,一位王先生就投訴說,明明是標示機慢車道優先,但是並沒有寫明汽車禁止行駛,他利用機慢車道超車,卻遭到開單,說他佔用,簡直是搶錢的陷阱。而警方則表示,機慢車道只能停車或轉彎時暫時借用,一路行駛在上面就是佔用的違規行為。

王先生拿著他接到的紅單,說他違規被開單的地點就在台南的中華西路上,當時前方車輛要左轉,他為了超車,行駛上了機慢車道,這條車道明明只標示機慢車優先,為什麼汽車不能走?被罰簡直是陷阱。投訴人王先生:「你認為機車優先道只有機車優先,難道汽車不能隨後嗎?那換句話說每個路邊停車的人,要往快速道的部份,是不是要經過慢車道?是不是每個人都違法?」

警方則表示,這種道路標示機慢車優先,而沒有直接標示禁行汽車,是因為汽車要右轉,還是要路邊停車時,都必須切入機慢車道,所以無法完全禁止,但是中華西路一路沿線都是紅線禁停,所以是不可停車,能走上這條車道只有要右轉的車輛,而投訴的王先生要超車應該是由左側超車,利用右側超車,還走上機慢車道,是明顯的違規。

而我們重回中華西路的現場,這裏隨時可見違規行為,像是停車買檳榔或是這種停等紅燈時,佔用機慢車道都是不應該,台南先前曾發生因為轎車佔用機慢車道,造成機車騎士被撞死的案件,用路人應該尊重機慢車道的權利。

原新聞連結


新聞中的照片看來是被後車檢舉的,被開單的車主就在不滿為何汽車不能走。
違規就找媒體幫取暖的

Latios_JP wrote:
台南警方強力取締佔用...(恕刪)


就是駕駛習慣很差吧!
1.叫你們經理出來 2.在地下室大喊 50路

Latios_JP wrote:
台南警方強力取締佔用機慢車道的汽車引發民眾不滿,一位王先生就投訴說,明明是標示機慢車道優先,但是並沒有寫明汽車禁止行駛,他利用機慢車道超車,卻遭到開單,說他佔用,簡直是搶錢的陷阱。而警方則表示,機慢車道只能停車或轉彎時暫時借用,一路行駛在上面就是佔用的違規行為。
王先生拿著他接到的紅單,說他違規被開單的地點就在台南的中華西路上,當時前方車輛要左轉,他為了超車,行駛上了機慢車道,這條車道明明只標示機慢車優先,為什麼汽車不能走?被罰簡直是陷阱。投訴人王先生:「你認為機車優先道只有機車優先,難道汽車不能隨後嗎?那換句話說每個路邊停車的人,要往快速道的部份,是不是要經過慢車道?是不是每個人都違法?」
警方則表示,這種道路標示機慢車優先,而沒有直接標示禁行汽車,是因為汽車要右轉,還是要路邊停車時,都必須切入機慢車道,所以無法完全禁止,但是中華西路一路沿線都是紅線禁停,所以是不可停車,能走上這條車道只有要右轉的車輛,而投訴的王先生要超車應該是由左側超車,利用右側超車,還走上機慢車道,是明顯的違規。
而我們重回中華西路的現場,這裏隨時可見違規行為,像是停車買檳榔或是這種停等紅燈時,佔用機慢車道都是不應該,台南先前曾發生因為轎車佔用機慢車道,造成機車騎士被撞死的案件,用路人應該尊重機慢車道的權利。
原新聞連結
新聞中的照片看來是被後車檢舉的,被開單的車主就在不滿為何汽車不能走。
違規就找媒體幫取暖的


台南人隨意慣了,連紅綠燈都當路燈了,機車優先道算什麼!

台南人違規就找媒體、民代,看能不能形成一股民粹好積非成是。

真是可悲!
就看他下次還敢不敢這樣超車了,不爽找市長去啊...
糟糕,他秀了他的下限
台17安南路段一堆這種四輪敗類

Latios_JP wrote:
台南警方強力取締佔...(恕刪)
每天早上台南市東門路自由路口到仁德交流道前
一堆這種敗類
反正公家單位不抓
交通也不紓解
光靠大灣簡易交流道就能解決嗎?
今天從自由路口開到交流道花了半小時
他自己都把自己違規的點講出來了

這算甚麼陷阱阿 哈

超車本來就不能利用機慢車優先道 也不能利用路肩

右方超車本來就不對

還是駕照回去重考一下吧
กิิิิิิิิิิิิิิิิิิิิ ก้้้้้้้้้้้้้้้้้้้้ ก็็็็็็็็็็็็็็็็็็็็
Latios_JP wrote:
台南警方強力取締佔...(恕刪)


紅單開的是:第47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跟機慢車道一點關係都沒有!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Latios_JP wrote:
投訴人王先生:「你認為機車優先道只有機車優先,難道汽車不能隨後嗎?那換句話說每個路邊停車的人,要往快速道的部份,是不是要經過慢車道?是不是每個人都違法?」

而我們重回中華西路的現場,這裏隨時可見違規行為,像是停車買檳榔或是這種停等紅燈時,佔用機慢車道都是不應該,台南先前曾發生因為轎車佔用機慢車道,造成機車騎士被撞死的案件,用路人應該尊重機慢車道的權利。

新聞中的照片看來是被後車檢舉的,被開單的車主就在不滿為何汽車不能走。
違規就找媒體幫取暖的(恕刪)


1.違規者被開單都喜歡拉其他被害者(誰誰也違規為何只罰我)或是當加害人(那是不是全部車都違規?)作為藉口!
2.往快速道路的車輛都是正確使用機車優先道,老王是這樣嗎?不是嘛!
3.沒瞭解交通法規詳情就找媒體爆料取暖,名符其實的交通文盲!
4.會被後車檢舉就表示:
4-1.大家排隊前進為何老王就要"偷雞"佔用機車優先道超車呢?
4-2.後車比老王更瞭解交通規則

所以要嘛好好開車不要違規,要嘛比檢舉者更清楚瞭解交通規則!看是要當優良駕駛還是賊駕駛!

太多的違規都是無知與偷雞!
Latios_JP wrote:
台南警方強力取締佔...(恕刪)


這有甚麼

那邊停紅燈還會被後車叭叭

大家早就違規到不知道甚麼叫正常了

台南自治區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