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如標題所示,在八月多,我開車要去上班,在我要右轉的時候,當時車身已經幾乎轉過去了,但突然就是有一輛機車從後撞上我的右後方的位置,車子破了一個洞,當時我嚇到,原本是要停車,但是那時候腳在油門上面,踩下去,之後車子往前移動之後,我靠邊停好,下來到他旁邊打了救護車,報警等... 可以做的都先做,隨後等警察到場做了一些說明之後,我便到醫院去看對方,此時對方剛好要坐計程車回家,然後就陪同他坐計程車回家,然後詢問他的傷勢,他跟我們說,醫生表示尾椎骨折,並不必開刀以及住院,可以讓他自己好,只是要先休息一段時間。還買了午餐去給他吃,直到晚上又去她家一趟,他原本跟我們說,三天後要聯絡我們,之後卻遲遲沒有聯絡,在這中間我有嘗試要去問他和解的時間,她卻表示他要休息,直到這個禮拜,由於我要上課,我媽說要去探望一下他,順便知道他的傷勢有沒有好,然後就跟我媽談起了和解的一些事情。
簡單敘述如下:他跟我媽表示說,他已經去警察局看過了監視器畫面,全部都是我的錯,他並沒有錯,因為當時我如果有停下來,他就不會那麼嚴重,而且他也懷疑我有要肇事逃逸的嫌疑,因為我過了五分鐘才去到他那邊,之後我媽就切入重點,問他那麼我們要賠你多少才合理?
他就說,由於我強制險是保新光的,所以他打去新光問完之後,新光裡面的理賠人員跟他說,按照這個情況,我們應該賠她10萬~20萬的金額,她跟我媽表示,她要叫我自己負責,她要跟我簽合約,我從大學畢業還有當完兵的這段期間,我可以不必還,而等到我有工作之後,每個月都要分期付款還她,如果沒有,她就要提告,我媽在情急之下,便跟對方說可不可以五萬就好? 還苦苦地拜託對方(覺得很不捨!!!!!
但對方態度堅決,說他在想想看,之後回到家我媽跟我講這個情形,隔天我便打了電話去問新光保險,才知道說根本沒這回事,他們表示說沒有診斷證明以及他的收據,他們不能去知道說該判賠多少金額,必須要有實質上的收據來證明
另外,對方的情況就是尾椎骨折,然後她有回診一次至兩次,在這期間他都沒有住院,只是在家中休養,他的車沒有受傷,他是公務人員,所以在這方面他休息的一個月,公保有給付她這個損失
我想請問就是說,她現在一口咬定說我當時如果停下來,就不會這麼嚴重,以及我想肇事逃逸的嫌疑,那如果爾後真的提告上了法庭,我依據上述這樣跟法官陳述,這樣法官會接受嗎? 然後他在跟我媽講的時候,還提到說他的考績在這個月可能是甲,因為這場車禍可能變成乙,還有之後做復健的話,她要利用上班時間請假去做復健,以及說他的後遺症,來跟我請求這些賠償,請問這樣我要怎麼辦?? 因為之後就是我去跟他談和解的事情了。
然後就是如果到時候她真的提告,那這樣法院在民事求償的部分基本上是會判賠多少? *對方無住院無開刀,車子無損壞,薪資已經有申請職災的賠償,醫療方面強制險也已給付*。
最後就是假設我們談和解,我不知道我可以拿出多少錢來賠她,可以請各位給點意見嗎? 從頭到尾都很有誠意要和解,卻遇到這種人,而且當時我的行車紀錄器有拍到說在我要轉彎的時候,前面有很多台機車過去,我等他們過去之後才轉過去,在方向盤要打直的時候他才撞上來的,不知道這樣是否是一個對我有利的證據。
生平第一次遇到車禍,煩請各位mobile01的大大幫幫我,不想被當凱子一樣,賠了不該賠的, 該是要給他的 我一定給,不該她的,我也不會給他。
隨心隨欲 wrote:
撞上我的右後方的位置,車子破了一個洞
隨心隨欲 wrote:
對方無住院無開刀,車子無損壞
你講得很清楚..我聽得很模糊
你車子都破一個洞了...他機車沒事?!
隨心隨欲 wrote:
當時車身已經幾乎轉過去了
有就有...沒有就沒有
看到"幾乎".....給人的感覺就是"沒有+心虛"
在正式場合..警局.調解會.法院...別用這種字眼!!
隨心隨欲 wrote:
不想被當凱子一樣,賠了不該賠的, 該是要給他的 我一定給,不該她的,我也不會給他。
沒人說得準一個金額!!
直接上法院吧!
上法院之前還會經過調解委員會
既然有賠的決心和認知
我是建議不用再私下去喬了(喬不攏...又看人臉色)
至少去調解委員會喬...喬不攏...法院見
如此喬下來或判下來...才會一勞永逸!無後顧之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