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略描述一下...A, B, C 三台機車連環追撞 (按順序)A 車在一個根本不能左轉的路口, 違規靜止待左轉B 車看到 A 車後緊急煞停, 但被 C 車追撞, 導致推撞到 A 車C 車煞車不及追撞 B 車, 導致 C 車主手骨骨折請問肇事責任?若 "C" 告 "A 或是 B" 過失傷害, 可以告的成嗎?謝謝!
說明一下好了, 小弟是 B 車主因為初判下來, 小弟是無肇事責任A車主則是"導致事故的違規或其他行為"C車主當然是"未保持安全距離"我已經跟 A 車主和解 (A車主出險賠我前面被推撞到的修車費用)C車主也賠我後面他撞到我的修車費用 (後車賠前車很正常)現在問題來了, 就是 C 車主認為, 有可能 A 車主的違規行為導致事故所以要走刑事, 看看 A 車主是否有過失傷害的刑責(是有聽過撞到違停的車受傷, 檢察官對違停車主以過失傷害起訴... 但是這 case 中間隔了一個我...)我個人是覺得檢察官應該會酸一下然後排調解不知各位大大覺得如何?
C 車要告 A 那是他的權利如果是同車道車鍋,後車告不了。如果其他車道插入發生車鍋,那要請舉證。以上只是猜想= =一開始己為是汽車,原來是機車.@.@想到以前也發生好笑的機車連環撞,在雙線道車道最面機車突然就停下來跟店裡打招呼,後來就四台機車就一台撞一台。那一天我也沒麼睡醒只是習慣要去打球而己也撞上去,但因為那時時速都沒20,大家就你看我我看你然後就散囉。第二台機車有唸一下第一台的丫婆, = =
berglai wrote:個人覺得C是可以告A的,因為A是造成事故的主因.) 什麼叫[A是造成事故的主因]? A了不起只是違規左轉可能會連受肇責次因罷了.ex:假如 今天這路口可以左轉,那麼A停在那後被撞[就完全無肇責].換個方式 今天這路口不可左轉,那麼A停在那後被撞[卻成肇責主因]?這種法律會不會很矛盾很衝突!
有記錄器嗎?!如何證明B車是停止的?!B車也是想違規左轉吧?看到A車停止時...一般機車是繞過去?或是煞停?B車停在A車後面...是要一起左轉..還是等A車左轉後再直行?!記錄器交出來吧...事實只有一種沒有記錄器....那真的有的灰了!!C賠B..B賠A...A吃一張罰單!!
無冕王 wrote:有記錄器嗎?!如何...(恕刪) 初判都出來了,就不需腦補什麼囉…我對車損一點興趣都沒有我只想知道過失傷害的刑責至於我講的根本不能左轉的意思這有點像你在高速公路北上車道你想迴轉到南下車道一樣除非不懂什麼叫高速公路不然不會有人跟在你後面想跟你一起迴轉,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