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略描述一下...
A, B, C 三台機車連環追撞 (按順序)

A 車在一個根本不能左轉的路口, 違規靜止待左轉
B 車看到 A 車後緊急煞停, 但被 C 車追撞, 導致推撞到 A 車
C 車煞車不及追撞 B 車, 導致 C 車主手骨骨折

請問肇事責任?
若 "C" 告 "A 或是 B" 過失傷害, 可以告的成嗎?
謝謝!
文章關鍵字
silencetw wrote:
簡略描述一下...A...(恕刪)


C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全賠或八成 這還要告過失傷害?
C全賠~~

B已經停止了~

A頂多吃的罰單而已!!
說明一下好了, 小弟是 B 車主
因為初判下來, 小弟是無肇事責任
A車主則是"導致事故的違規或其他行為"
C車主當然是"未保持安全距離"

我已經跟 A 車主和解 (A車主出險賠我前面被推撞到的修車費用)
C車主也賠我後面他撞到我的修車費用 (後車賠前車很正常)

現在問題來了, 就是 C 車主認為, 有可能 A 車主的違規行為導致事故
所以要走刑事, 看看 A 車主是否有過失傷害的刑責
(是有聽過撞到違停的車受傷, 檢察官對違停車主以過失傷害起訴... 但是這 case 中間隔了一個我...)

我個人是覺得檢察官應該會酸一下然後排調解
不知各位大大覺得如何?
個人覺得C是可以告A的,因為A是造成事故的主因.
C 車要告 A 那是他的權利

如果是同車道車鍋,後車告不了。

如果其他車道插入發生車鍋,那要請舉證。

以上只是猜想= =

一開始己為是汽車,原來是機車.@.@

想到以前也發生好笑的機車連環撞,在雙線道車道最面機車突然就停下來跟店裡打招呼,後來就四台機車就一台撞一台。

那一天我也沒麼睡醒只是習慣要去打球而己也撞上去,但因為那時時速都沒20,大家就你看我我看你然後就散囉。

第二台機車有唸一下第一台的丫婆, = =

berglai wrote:
個人覺得C是可以告A的,因為A是造成事故的主因.)

什麼叫[A是造成事故的主因]? A了不起只是違規左轉可能會連受肇責次因罷了.

ex:假如 今天這路口可以左轉,那麼A停在那後被撞[就完全無肇責].
換個方式 今天這路口不可左轉,那麼A停在那後被撞[卻成肇責主因]?
這種法律會不會很矛盾很衝突!
silencetw wrote:
簡略描述一下...A...(恕刪)



c車當然可以告a車,
不過要告贏機會不高。
有記錄器嗎?!

如何證明B車是停止的?!

B車也是想違規左轉吧?

看到A車停止時...一般機車是繞過去?或是煞停?

B車停在A車後面...是要一起左轉..還是等A車左轉後再直行?!

記錄器交出來吧...事實只有一種

沒有記錄器....那真的有的灰了!!

C賠B..B賠A...A吃一張罰單!!

無冕王 wrote:
有記錄器嗎?!如何...(恕刪)


初判都出來了,就不需腦補什麼囉…
我對車損一點興趣都沒有
我只想知道過失傷害的刑責

至於我講的根本不能左轉的意思
這有點像你在高速公路北上車道
你想迴轉到南下車道一樣
除非不懂什麼叫高速公路
不然不會有人跟在你後面想跟你一起迴轉,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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