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守法騎車遭撞,還被出車禍的死者家屬要求上千萬賠償

羅馬公路上,重機與7歲男童的事故,一件事會有很多面的想法與看法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句話很多人都不陌生,肇責有可能由0變為比例分配

蘋果日報聯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120/779222/

有人說保險保高一點或裝行車紀錄器以便自保,還是機會.運氣問題?
台灣有恐龍法官,也許會判活人賠償.....
新手楊 wrote:
羅馬公路上,重機與7...(恕刪)

現在是路權意識抬頭,死者不一定為大。
希望別遇到恐龍~

看到小賢子 wrote:
現在是路權意識抬頭,死者不一定為大。
希望別遇到恐龍~...(恕刪)


但是恐龍好像是佔大多數呢!

jar4812 wrote:
但是恐龍好像是佔大多數呢!



有些更遠古 三葉蟲 年代的!!
1.叫你們經理出來 2.在地下室大喊 50路
恐龍法官也是恐龍台灣人考出來的
有沒有想過恐龍法官為何那麼多 因為恐龍台灣人多啊!
一堆酸民加三寶 當你們在講恐龍法官有多可怕時
有沒有想過自己如果當上法官會不會也是恐龍法官?

另一棟樓我就被恐龍酸民回報 哈哈
左轉機車本來就要注意右方來車動向

結果一堆恐龍酸民在那邊酸 右方來車車速比阿斯拉還快
還有撞上左轉機車要賠錢的還不是直行車 等八啦八啦的
都是直行車的錯!

我自己遇過台北市南京東路外二車道直行,塞車狀況,有車輛外線擠進來

雙方剛起步移動時,硬貼近來切到我的車道擦撞,大概車頭對車頭的部分

都有行車紀錄器全程錄影

交通隊說他違規兩項,要私下和解,但對方只願說自己修自己

事後保險人員回報交通隊初判,我還是有肇責比例

因此台灣道路上,自己沒有交通違規,看來並不等於沒有肇責啊,尤其是傷到人

Johnny_depp wrote:
我自己遇過台北市南...(恕刪)

真的是這樣,法律的模糊地帶就是那些人有機可乘
明明是受害者,卻要負責

Johnny_depp wrote:
事後保險人員回報交通隊初判,我還是有肇責比例

因此台灣道路上,自己沒有交通違規,看來並不等於沒有肇責啊,尤其是傷到人

你有肇責比例代表你也有違規...
Johnny_depp wrote:
我自己遇過台北市南京...(恕刪)

該不會你肇責的原因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吧~
恩捍衛路權台頭

結果遇到恐龍....被吃了

jar4812 wrote:
但是恐龍好像是佔大...(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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