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該路口沒有機車兩段式左轉標示..
但最外側有一道是機車左轉專用道(不是一般路口的待轉區),而且有設有機車左轉專用的燈號
該路口如果機車直接左轉算違規嗎?
去年底在新北環河路3段跟中原街口~擦撞到機車..
結果初判表說我跨越兩車道未注意前方機車動態~~我負全部肇責
現在保險公司跟對方砍價..對方滿堅持的...
主要是精神賠償對方要求10萬~~保險公司只願意付2萬吧.
感覺上如果保險公司不幫我賠~~大概對方就會告上法院了~~
當初就是沒錢賠~所以保險時我都保很高金額的~結果保險公司..哀...
所以我在想如果去申請鑑定~有沒有機會改變肇責?~這樣就有籌碼請對方降價~保險公司就願意賠了..
不過因為這路口是三線道~外加在接近路口多了一線道給左轉機車專用,只有內線道是禁行機車,中線跟外線沒有.
我們是在中線道擦撞~當時我車為了閃他我有靠內側一點點~結果就變成初判表寫的我跨兩線車道..(他在筆錄時
說我為了閃內側的等左轉的汽車靠右才撞到他..真的昏倒,事實是我要閃他靠左行駛他來撞我,擦撞前一秒他還
打方向燈..)
而且影片也沒有錄到是他來撞我還是我來撞他~因為擦撞位置是右側車身..
感覺上我自己提供紀錄器給警察~變成我完全責任~~沒有影片的話~我看現在應該是5:5 ..
另外請問申請鑑定~~鑑定人員的依據是甚麼?~如果又是依據筆錄~我再申請鑑定好像沒用??
另外申請鑑定後如何得知鑑定單位有去調行車紀錄器?~個人認為我有肇責~但不可能100% ...
影片上傳中~~顯示還有七分鐘吧 https://youtu.be/1H-akQWyWP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