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社區地下室機械式停車場停車時,沒有注意到車位上方之車輛,
停好車引擎發動著,但沒有開車燈。駕駛和乘客皆在車內
在我按下了機械式停車位移動開關前打開車門。
雖然,在對方駕駛提醒下,盡速按下緊急停止按鈕,但也造成對
方駕駛座車門無法關閉之損壞。對方車是雙B名車
小弟未注意到機械式停車位中有人就按下啟動開關確實不對,但對方含乘客在機械
式停車位中逗留 是否也需負擔部分責任?
小弟是否要全額賠償,或是有可能要求部分賠償?
請各位大大們,提供建議,十分感謝!
吳小胖1229 wrote:
這點到是滿奇怪的
這種機械車位沒有預防這種情況嗎
而且你說他的車在你的車上方
正常不是人都下車後,才啟動開關把車送上去嗎
怎麼會車在上面,人也在上面?怪怪的
難道是剛車震完,被你送上去了,然後趕著收攤要下車…
有請熟悉機械車位的神人來講解一下
應該是類似紅字這邊的狀況
只是他是不是車震這點無法確定
正常來說上層車停好之後並不需要特別將車台上送
等到下層車需要上來的時候系統才會把上層車送上去
至於安全措施沒那麼萬能
他只有偵測車輛停放位置而已
沒有偵測車上有沒有人的功能
所以樓主的狀況就是
上層車可能剛停好正要下車
樓主沒注意到車內有人就呼叫下層車上來
上層車上升,然後車門撞到隔壁的上層車台 (或是邊緣欄杆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