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4/27開車不小心撞到一名機車騎士,在十字路口我直行,對方從我左方過來也是直行,但我方號誌是閃黃燈,對方閃紅燈~對方有受傷鎖骨骨折,肋骨斷五根,氣胸血胸,對方是希望30萬談和解,但我本身有保國泰的任意險,保險公司評估出來的是我錯三成,所以只能賠給12萬,後來對方有請我去他家喝茶,並教我要去"申請調解"並在調解當天,跟保險公司說是我當時超速恍神,他說這樣講保險公司才會願意賠更高,這是不是陷阱?或是大大們有更好的辦法嗎?麻煩賜教。謝謝!
mamamamama wrote:
真假?哈哈~其實我是怕自己又要花一筆錢出來,因為業務有說上法院一定會被判過失傷害罪,會被判拘役30~60天,但也可以繳錢給法院,一天大概1000,這筆錢就變成是自己要出的,保險只會賠償判賠給對方的錢@@
保險公司是希望你也出一些 ...
所以威脅恐嚇你
我認為基本上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即可
但你必須極力證明自己無過失(但很難,光一個應注意而未注意,就夠你負三成肇責)
整個流程心態如下
1.對方想拿30萬,而保險公司不肯
2.對方唯一就是告刑事,以資獲得民事賠償
3.你積極舉證自己無過失,並催促保險公司賠償
4.刑事判你有過失,但因民事已和解,故緩刑
註:民事一定會和解,因為如果和解喬不定,法官宣判就是和解,保險公司如數賠償。
5.民事和解,故刑事撤告。
註:如果對方不撤告,那幹嘛和解賠償?
這些邏輯希望您能思考一下,另外請您務必告知後續發展,
讓我能從實務,學習一下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