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個T字路口紅燈右轉,剛好警察出現,他們就順勢把我攔下。攔下後跟我說我違規,說我紅燈右轉。要我提供證件,本來是要拿駕照的,但他說身分證也可以。我就把身分證給他了,不過只看他在一台機器上點了一下。就把證件還給我了,並要我騎車小心一點。我覺得奇怪的是,以前交通違規,不是都會開紅單嗎?而且還要簽名。那這一次只是把我身分證拿去在機器上點了一下,也沒要我簽名。而且也什麼單子也沒給我,那這樣是有開罰單嗎?
負家子弟 wrote:你應該是遇到當時心...(恕刪) 是喔!!所以說是沒開單囉!!我很久沒被開單了,想說是不是2016年開始,開單後都不用簽名的。而且警察只要在PDA上點一點,就可以叫違規人走了。不過上網爬文,有網友說,如果警察在月底時沒達到業績,是可以補開的?這有可能嗎?
看來....收到罰單的是55波。原來現在交通違規事件就算當下沒開立罰單也並不代表你沒事。只要你有提供證件給警察,而警察也有做記錄的話。那事後還是會收到罰單的可能性。(不管你當下有沒有簽名)只能說還是要乖乖的按照號誌燈來遵守,看來以後T字路口紅燈時,我還是乖乖的看有沒有右轉指示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