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1新增法官判例)高速公路擠成一團一團車群的主要原因探討

高速公路會擠成一團一團的車群,大部分是因為內側定速路隊長造成。
不管多少台車超過這種「內側車道定速路隊長」,許多路隊長還是繼續定速開。

假如「內側車道定速路隊長」,看到後車比較快,願意閃到中線讓別人超車,就可以解決高速公路擠成一團一團車群的問題。

分析結果顯示,高速公路會擠成一團一團的車群,主要原因是:
1.「內側車道定速路隊長」不喜歡讓人超車;
2.「內側車道定速路隊長」不喜歡閃到中線讓人超車;
3.「內側車道定速路隊長」喜歡在內線定速開車;
4.「內側車道定速路隊長」喜歡在內線定速開車,無視後方的車想超車;
5.「內側車道定速路隊長」想省油錢,所以在內側定速開車;
6.「內側車道定速路隊長」嫌麻煩,不喜歡閃到中線讓人超車;
7.「內側車道定速路隊長」技術不好,沒有自信可以安全的閃到中線讓人超車;
8.(補充G9966881大大的觀點)「內側車道定速路隊長」想當好爸爸或好媽媽讓孩子好好睡,不喜歡閃到中線讓人超車;
9.(補充homelan8大大的觀點)「內側車道定速路隊長」認為別人是超速、不該超他車,不願意閃到中線讓人超車。


若分析得好,請各位網友加分;若有不足處,請各位網友多多分享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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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07/25/2016 12:30am):
經過補充後,分析越來越完備,請大家多多分享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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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07/25/2016 21:01):
前天開在國道,遇到警車以120km/h 開在內線蠻久的,可能是在掃蕩內線龜車,內線龜車路隊長要小心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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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突破性觀點 補充說明(07/26/2016 04:52am):

突破性觀點一:
請「內側車道定速路隊長」不要再說您在內線開得夠快了!不管您開得多快(100、110、120...等等),只要您「定速開在內側車道不讓後方更快的車超車」,高速公路就會像現在一樣,擠成一團一團;
就會像現在一樣,擠成一團一團;
就會像現在一樣,擠成一團一團(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突破性觀點二:
擠成一團一團是指後方已經無法在三道超車,只要三道有任何一道可以超車,就不算被擠住。擠成一團一團通常是三道並排定速成為活動路障,起因在於「內側車道定速路隊長」比後車慢並定速,當中線和外線的車也到達一樣的速度時,三道就並排定速成為活動路障,結果就是:
高速公路擠成一團一團的現況;
高速公路擠成一團一團的現況;
高速公路擠成一團一團的現況(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突破性觀點三:
要解決高速公路現在擠成一團一團的問題,方法就是消滅「內側車道定速路隊長」。
方法一:「內側車道定速路隊長」閃到中間車道讓後方更快的車超車,當比後車慢時,不要開在內側。
方法二:「內側車道定速路隊長」不要定速,在後方車快速逼近時,和中線道錯開不要併排。

在現在的法規下:
「內側車道定速路隊長」不消滅,就會維持高速公路,擠成一團一團的現況;
「內側車道定速路隊長」不消滅,就會維持高速公路,擠成一團一團的現況;
「內側車道定速路隊長」不消滅,就會維持高速公路,擠成一團一團的現況(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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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08/01/2016 04:52am):

看到小賢子 wrote:
開90的慢速內線龜車(違規)跟開110的內車道定速車(依法有據)...(恕刪)


在現行法律下,不管時速多少,只要內線定速路隊長不讓,就像現況塞成一團一團的。
說時速多少沒有意義,因為不管時速多少,只要內線定速路隊長不讓,就像現況塞成一團一團的。

不然就要改法律,定內線最高時速高於中線最高時速1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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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08/01/2016 21:10):

法官認為,交通規則規定駕駛駕駛小型車、不堵塞行車及以路段最高速限行駛三項前提,才允許用路人在內側車道行駛,也未賦與小型車駕駛人自由選擇「是否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註一)。

註一: 行駛國道內車道 95公里太慢挨罰
聯合新聞網作者記者曹馥年╱台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6年8月1日 上午2:46
王姓男子在國道最高速限一一○公里路段,以時速九十五公里行駛內側車道,被國道警察舉發罰款三千元。王認為時速八十公里才是龜速車,且他是看到測速照相機才減速,提起行政訴訟,希望撤銷處分。法官認為,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須以最高速限行駛,判王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男去年駕駛小型車,以時速九十五公里持續行駛在速限一一○公里的內側車道,被國道公路警察局新營分隊舉發違規。
王主張,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小型車在不堵塞行車的狀況,「得以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並非「應以最高速限行駛」;該規定立法精神在約束龜速車行為,高速公路速限警示牌揭露資訊是時速六十公里至一一○公里,他開車行駛內側車道時速是九十五公里,並非龜速,被罰很冤枉。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指出,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旨在發揮道路使用最高效率,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功能。王被舉發時,車道車流狀況正常,他理應在外側車道行駛,或僅得暫時利用內側車道超車;王既非超車,又未依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已妨害他人路權。
法官認為,交通規則規定駕駛駕駛小型車、不堵塞行車及以路段最高速限行駛三項前提,才允許用路人在內側車道行駛,也未賦與小型車駕駛人自由選擇「是否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王男對法規有誤解,駁回告訴。
三寶不會管後面閃燈按喇叭~反正~過一下子~後車會自己閃走~
如果你敢來前面逼我車~他就檢舉你~
還有~在內線不會有卡車貼你屁股跑~哈哈~
若發現前方定速在110~120,在後方的我無話可說
要嘛找機會中線超,要嘛保持安全車距再說。

切記,「台灣」的高速公路還是以「速限」、「保持安全距離」
這兩個守則為主。

車禍都是不尊重這兩件事而發生
還沒聽說過,因內側為超車道,而引發車禍為主要肇因的。
至於遇車陣,晚個兩三分鐘回家是不會致命的。

所以我給87分





bond_007 wrote:
高速公路會擠成一團...(恕刪)


第二台車是重點
會這樣重要的原因是 他開110然後認為他已經到達速限 然後正義魔人的死個性爆發 認為別人都是超速 都不該超他車的廢物很多才會造成這現象
規定是死的,內線被占住請往空隙鑽才是王道!!這月經文自然迎刃而解了!!給你參考!!
bond_007 wrote:
高速公路會擠成一團一...(恕刪)
還需要說啥,就是三線併排啊

中線有車流的時候,內線車請

1.大腳一踩超越中線車,超車完畢中線有足夠距離時請回中線

2.自己與中線車都開到速限,踩個剎車、打右燈告知後方車輛,很難?

但台灣就是一堆車非得要手牽手、龜併龜
homelan8 wrote:
會這樣重要的原因是 他開110然後認為他已經到達速限 然後正義魔人的死個性爆發 認為別人都是超速 都不該超他車的廢物很多才會造成這現象


五分奉上,請查收!

已將您的意見補上。
經過補充後,分析越來越完備,請大家多多分享指教!
規定是死的!!為什麼討厭占內線車的人都只會抱怨?遇到占線車可以一直按喇叭與閃燈讓直到他閃開會很難嗎?!還是只會po文互相取暖這樣會改變現狀嗎?你的舉動可以讓占內線的烏龜車越來越少!!加油!!
imlkt84 wrote:
還需要說啥,就是三線...(恕刪)
bond_007 wrote:
高速公路會擠成一團...(恕刪)


等下一定會有人說....

我已經最高速限在跑....

路權都一樣...

為何要讓....

這沒啥好探討的...真的...

不讓的死不讓...會讓的還是會讓...

在日本就算某些高速公路只有 90km/hr ....

但是你會發現大家都開一樣快就算是超速也開一樣快....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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