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中,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後方有來車,該怎麼辦?
前提是已經用自己認為的最高速限(+n)行駛,
所以自己不願意再加速因為怕超速被罰。
根據版上「無論速度多少讓出內車道」派的意見,
當然是要讓出內車道。
問題是,怎麼讓?
1.不理他,以目前速度繼續開,直到右側車道出現可以切入的合法空隙,然後讓出內縣道。不過後方車輛可能會被堵住無法預測的時間
2.馬上設法讓路,減速直到右側車道出現可以切入的合法空隙,然後讓出內車道,不過這樣一來後方車輛可能被迫減速到90, 80之後才有機會超車
請問各位該怎麼選擇才是正確的?
繼續以最高速限開在內車道,
還是減速讓出內車道?
yuffany wrote:
根據版上「無論速度多少讓出內車道」派的意見,
當然是要讓出內車道。
問題是,怎麼讓?
1.不理他,以目前速度繼續開,直到右側車道出現可以切入的合法空隙,然後讓出內縣道。不過後方車輛可能會被堵住無法預測的時間
2.馬上設法讓路,減速直到右側車道出現可以切入的合法空隙,然後讓出內車道,不過這樣一來後方車輛可能被迫減速到90, 80之後才有機會超車(恕刪)
論壇中各派意見都有!
我直接說我的論點
先設定好所謂前後車均在內線行駛
1.前車聞後車靠近,假使前車未達該路段最高時速請提高速度至最高速限(前車表速),待中線車道有足夠安全距離後變換至中線!
2.由於超車路權在前車,後車不可以任何形式逼前車讓道(因為無法認定速度是否達最高速限),待前車完成超車動作讓出超車路權給後車後方可行使超車路權並進而完成超車動作!
另外情況就是中外線均無車輛,兩車均在內線行駛,後車車速高於前車。
1.前車聞後車靠近,若行駛至最高速限後車仍靠近中甚至小於安全距離即為後車責任。但前車因無超車之事實實質超車路權為後車,因此應立即讓出內線車道供後車完成超車動作!
2.後車掌握超車路權也不可以以未保持安全距離逼近前車逼讓,保持安全距離前車不以允讓時,應變換車道至中線超越,但不可立即變換至內線而違反右側超車規則。
以上論述部分因法定標檢認證儀器測定速度,因此前後車之表速、GPS速度均不具備任何參考價值!
謝謝
內線行駛前後車請依序排隊超車,完成超車請依序切至中線!
除非內線都沒車中、外線塞車,那就一直超一直超一直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