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救護車或其他特種車輛在危急或執行勤務時,擁有除外交通規則的權利,
但是如果在非勤務狀態下,應該就要跟一般車輛一樣,遵守交通規則行駛,
若是這樣的情形,錄到這些車輛違規,該不該檢舉??會不會舉發成功??

據說,警車頭上的燈閃啊閃的就是在「執行勤務」,所以你不用想太多了。
檢舉應該是個人自由
可是成功有點困難
你怎麼證明他不是在執行勤務?
難道是公器私用......
他開那台出來就是在值勤阿...更何況車頂還有閃燈 就算沒閃燈也是在值勤

BloodLust wrote:
據說,警車頭上的燈...(恕刪)

是喔!!!我也是這樣認為,而且當天剛好路線一樣,跟在後面好一段路
結果沿路動態違規都沒發現,只有發現一兩台違規停車的
我是A-Shin
pein li wrote:
檢舉應該是個人自由...(恕刪)

一般來說都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而且我真的沒辦法證明他 "不是" 在執行勤務
但是,也真的看不出來他 "是" 在執行勤務
除了車頂有閃燈外,其他開車的方式就跟馬路三寶一樣
跟在後面蠻無言的~~
我是A-Shin
不知道開版樓主對警察穿制服買便當有何想法?
影片剪輯這麼短,搞不好是來不及減速,的確,這也算違規,但吹毛求疵到這樣,建議去看個醫生拿個藥生活會開心點

hockeygene wrote:
不知道開版樓主對警...(恕刪)

警察穿制服買便當我覺得很正常,沒有問題,我也不會去投訴或怎麼的!!
至於影片剪得這麼短,是因為檢舉上限20MB的問題,
當天我路線一樣跟在後面開了約10幾分鐘,
這只是其中一個違規而已,且我非常確定不是來不及減速,
因為沿路他都慢慢開,其他也還有好幾次違規的狀況。
至於吃藥就免了,我不是特意吹毛求疵的
我是A-Shin
A-Shin wrote:
因為沿路他都慢慢開

可能是在巡邏吧
那就是"執行勤務"中無誤
樓主還是放寬心吧
可以檢舉警車違規 那是個人自由
但若真得成立 繳付違規罰單(繳付人)會是警局 (不就=公款墊付?)

覺得版主所要表達是: 若非特殊原因,警車請勿任意違規啦!
包括執行公務時,最好也請恪遵規則,
不要長時間駐停在很奇怪得地點(危險)
(ex.逗留於槽化線)駐車盤查來往行車路況<=有夠詭異-der-

PS:但警察也須有一定程度特殊權利!(若簽到"必定得找停車位"=毫無行動力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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