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違規檢舉後,過幾天會回一封信(如下),告知有開單了,

但是實際上是否真的有開單,不得而知~

檢舉真的有用嗎??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反映建議事項,經轉交本局三民第二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來信檢舉交通違規乙案,經檢視您所提供之違規檔案照片,違規事證明確,業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取締告發在案。本局為能及時懲處交通違規人,避免公務信件往返耽誤取締時效,您如有發現交通違規時,惠請立即撥打110報案,將立即派員查處,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熱心提供建言,特此申謝。如您尚有不明瞭或需協助之處,請逕洽三民第二分局(交通組承辦人警務員XXX.電話07-3814XXX)。 祝您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陳家欽 敬啟
257287 wrote:
發現違規檢舉後,過幾...(恕刪)

不然你還想怎樣?
有時候有用,

有時候沒用,

有些員警的業障重會看不到,,,

就繼續再接再厲,

盧到成功為止,

hm9898 wrote:
不然你還想怎樣?...(恕刪)


把罰單影本,寄給檢舉人啊~~
以前曾要求桃園警方附上告發單號(DBxxxxxxxxx),證明開單。目前還有幾個分局會這樣做。如果希望影本給檢舉人,會有個資洩漏的問題,可能要從長計議,並立法。不過,市府信箱一般由秘書室稽核,基層警員若造假或吃案,一但被發現,除了懲處還有刑事的偽造公文書罪,警察一般沒必要為了不認識的路人甲去冒這種風險。
257287 wrote:
把罰單影本,寄給檢舉...(恕刪)


沒什麼用啦,我曾經檢舉,警察有派員來開罰單,但是經警察卻對被罰的人說要不是有人檢舉他也不想出來開單,然後把我的檢舉信件內容拿給被開單的人看,還告訴他說是我們檢舉的。於是被檢舉人就跑來找我麻煩,事後市長信箱打電話來問滿意度我就反應給他,但是他只回覆說不可能,問我要不要再繼續查,我說你覺得有用嗎?你們警察這種辦事態度你都不知道卻還回說不可能,我會相信你真的會去查嗎?萬一你們查了之後只是來找我麻煩,倒楣的就是我,你又不會負責,到時候你還是只會跟我說不可能嗎?他就說這樣案子就結案了?我說你可以結案,但我的滿意度調查回覆是非常不滿意。他又說這樣不能結案,我就說隨便你,市長信箱根本是設來騙人的。

257287 wrote:
檢舉真的有用嗎??


這2~3年收到的幾張罰單

全是民眾檢舉的

你說咧
257287 wrote:
發現違規檢舉後,過幾天會回一封信(如下),告知有開單了,

但是實際上是否真的有開單,不得而知~

檢舉真的有用嗎??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反映建議事項,經轉交本局三民第二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來信檢舉交通違規乙案,經檢視您所提供之違規檔案照片,違規事證明確,業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取締告發在案。本局為能及時懲處交通違規人,避免公務信件往返耽誤取締時效,您如有發現交通違規時,惠請立即撥打110報案,將立即派員查處,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熱心提供建言,特此申謝。如您尚有不明瞭或需協助之處,請逕洽三民第二分局(交通組承辦人警務員XXX.電話07-3814XXX)。 祝您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陳家欽 敬啟
..(恕刪)

你應該檢舉很少
才會有這個疑問

說真的
你覺得沒用就不要檢舉了阿

路上的違規違停就當作沒看到就好啦
省時又省力

我天天檢舉
持續好幾年下來

住家附近的違停少了九成以上
常經過的路線違停也少了六七成

我是覺得應該還算有點用啦

gam wrote:
沒什麼用啦,我曾經檢舉,警察有派員來開罰單,但是經警察卻對被罰的人說要不是有人檢舉他也不想出來開單,然後把我的檢舉信件內容拿給被開單的人看,還告訴他說是我們檢舉的。於是被檢舉人就跑來找我麻煩,事後市長信箱打電話來問滿意度我就反應給他,但是他只回覆說不可能,問我要不要再繼續查,我說你覺得有用嗎?你們警察這種辦事態度你都不知道卻還回說不可能,我會相信你真的會去查嗎?萬一你們查了之後只是來找我麻煩,倒楣的就是我,你又不會負責,到時候你還是只會跟我說不可能嗎?他就說這樣案子就結案了?我說你可以結案,但我的滿意度調查回覆是非常不滿意。他又說這樣不能結案,我就說隨便你,市長信箱根本是設來騙人的。...(恕刪)

是喔
警察把檢舉人資料給違規人看
然後違規人來找檢舉人喔

我認識三個常檢舉交通違規的網友
一個檢舉超過10萬件
一個檢舉超過5萬件
一個檢舉超過3萬件

他們都沒有被違規人找上門過阿
你是檢舉幾件?
被違規人找上門?
真是倒楣
257287 wrote:
發現違規檢舉後,過幾...(恕刪)


照片要清楚照到車牌違規事實,提供正確路段以及時間,才會檢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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