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險相信大家應該都知道,這個是對”人的給付”。

汽機車強制保險有『死亡或全殘給付200萬元』『傷害醫療給付20萬元』的保障。

但我是看到本論壇一個要賠6萬多的討論主題而有的想法。
該樓主是肇事者,但只有基本的強制險,沒有其他險種。
對一個一般小資家庭來說,突然要付出6萬多的賠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當然,保險不足是他咎由自取,也不能怪誰。
但我要說的是,很多小家庭有可能只有機車來代步,或是用老舊的小汽車接送小孩,表示這些不是有錢人,但也不是符合中低收入的家庭,面對突然的賠償,對生活會有很大的影響。

我想,說到這,應該很多人會開始酸”沒錢幹嘛開車?保險不會多保責任險?肇事賠錢,有甚麼好委屈的?”

沒關係,我就事論事就好。人壽保險也有所謂的微型保單,我提的就是類似這個概念。
例如強制險也附加例如3萬元額度的財損,這樣以上述6萬多的賠償,就只需賠償剩下3萬多,總是可以減輕這一類小資家庭的負擔,當然,保費會多出一些,財損附加在強制險的好處是,
1,只要汽車有使用,就要保強制險,有強制性。
2,強制險比責任險便宜,即使調高一些微保費,也是比責任險便宜。
當成是小資家庭的微型車輛保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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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小賢子 wrote:
強制險相信大家應該...(恕刪)



嗯嗯
全台繳這麼多錢

我也覺得保險賺很大

要賠不賠的

被告是你家的事

反過來,還常常去告人
看到小賢子 wrote:
強制險相信大家應該...(恕刪)

賠別人就是第三責任險,賠自己就是車體險!

機車的第三責任險一年只要千元,但有事時保額有幾10萬,如果連這都買不起,還是連車都別騎了吧!
恩恩,支持~

快去提連署吧
我覺得更要連署買車要付停車位証明呀

一堆一個月才開一次車的,佔用公共資源

然後不常開,上路又一堆違規行為
A 強制險=強制加保

B 第三責任險/最低額度=自選

買A+自賠 或A+B 就這樣而已
為什麼要把兩種強制加在一起
就算強制加在一起也是把兩筆金額加在一起繳...
你的做法只是要強制沒有什麼錢的人
強制保這兩種合在一起的保險種類。
但是強制的話 有無正當性可以說服其他的人 這才是重點吧!
強制險...
人壞了不能不修...
車壞了可以不修...
人活著..錢可再賺...
我覺得強制險應該改為...
1、人身傷害理賠上限1000萬
2、第三責任財損理賠上限150萬
3、汽機車等所有上路交通工具都必須強制納保


台灣民眾喜歡使用私家交通工具,卻將自己的行車風險轉嫁到全體用路人身上。這樣民粹自私的想法是該好好導正一下了!!!
支持,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很了解保險能帶來的保障。
不如一部份納入強制險,至少出事故能夠有保險幫忙。
就算是經濟弱勢,我不相信拿不出這增加的保費。
第三責任財損的年保費,大概等於加滿油2~3次的金額吧,最好是有錢加油到處跑,沒錢付保險費。
唉唷
根本就是官商勾結圖利財團
又是要吸小老百姓的血
結案
看到小賢子 wrote:
強制險相信大家應該...(恕刪)


強制險就像健保一樣 漲價就會有一堆抗議

今天限制所有車輛一定要有最低程度的保障 等同現在的強制險+第三責任險

強制險費用漲到兩千五

看看這麼法案會不會過? 一定會被轟到不行

所以還是自己需要的自己保就好...反正有人就是連小錢都不願意花

如同一小時停車費30都付不起 就只會違停的駕駛也大有人在...

反正等他們自己遇到了 就會知道了...
กิิิิิิิิิิิิิิิิิิิิ ก้้้้้้้้้้้้้้้้้้้้ 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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