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開放時段行駛路肩不罰!"警政署認證的喔"

日前曾向警政署陳情「國道(公警局)舉發時間標準是否過於寬鬆?」,回覆竟然用勸導取代取締這個說詞;那我們這些乖乖守法排隊的都是白癡嗎?



非開放時段行駛路肩不罰!"警政署認證的喔"

暴走老古錐 wrote:
日前曾向警政署陳情...(恕刪)


內文不是說了到1月10前都是宣導期嗎,沒這宣導期直接取締又要被民怨說,以前都可以的阿你們這樣臨時改了又沒宣導說變就變的
暴走老古錐 wrote:那我們這些乖乖守法排隊的都是白癡嗎?
..(恕刪)


乖乖排隊的不是白癡但也不會是文盲

不然回信怎麼看不懂呢?

宣導期到1月10日。



對!我不是白癡,可能我不識字...."一堆人也跟我一樣不識字"

所以大家都擠在外線痴痴的等,排隊下交流道

但我真的看不懂標誌與號誌啦!




排隊下交流道的是白痴,排隊等左轉號誌燈的也是白痴,花錢停收費停車場/格的更是白痴中的白痴。
講白了宣導期就是執法空窗期,要是看不下去就在宣導期滿之前一起跑啊,反正是執法空窗期,跑了也沒開罰問題,頂多觀感不佳。
junsport1983 wrote:
排隊下交流道的是白痴,排隊等左轉號誌燈的也是白痴,花錢停收費停車場/格的更是白痴中的白痴。...(恕刪)

對阿
守規矩的最白痴
愛違規的最聰明

我也是白痴阿
常常排隊下交流道
排隊左轉等左轉號誌
乖乖找停車位付停車費
不過好加在我這個白癡還會用行車紀錄器跟電腦鍵盤來上傳影片檢舉那些聰明的

我天天當白痴
天天檢舉50台
樂開懷
等你收到罰單
看誰比較白痴囉
國3土城一推人故意走貨車檢查站,原本就很塞的國3土城,就是一推非貨車故意走檢查站再去前面插隊,到底有沒有罰則?
也想知道能不能處理+1
frogghoul wrote:
國3土城一推人故意走...(恕刪)
標題不好,宣導期本來就是勸導代替開罰。

#1 只貼文, #4才貼圖, 網友也是好意。
暴走老古錐 wrote:對!我不是白癡,可能...(恕刪)
情緒化了,拂了回文的好意。


frogghoul wrote:國3土城一推人故意走...(恕刪)

shiou0608 wrote:也想知道能不能處理+1...(恕刪)

可以去信高公局,把時間地點與不滿寫出來,自會有國道警察攔檢。
或是把你的記錄器對準違規車輛,從進去到出來,依(道處33條1項3,12款)(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8條1項)檢舉。3000-6000元。這個比較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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