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事發生在六米巷弄 , 七歲小孩與小型貨車發生事故.

我是孩子的父親 , 對方駕駛是鄰居 , 事發後有來看望小孩一次 , 對方表示後續醫療費用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 沒醫療收據的部分就無法處理.

事故當下小孩左手腫脹血流不止 , 立即前往醫院治療 , 不過因為是在急診室處理 , 個人感覺傷口處理有點草率(可能是因為急診室是急救性質) , 晚間前往一位熟識已退休的護理士那邊換藥治療 ,
在護理士逆邊也清理出不少細碎砂石 , 因為是私人性質 , 所以無法開立收據 , 請問這部分費用該如何處理? 自行吸收?(一天NT700 , 每日更換藥 , 連續兩周)
而急診室有開立診斷證明 , 上面是註明"手指撕裂傷" , 事隔一個月後 , 小孩目前還無法握緊拳頭(小孩說手有點緊有點痛 , 外觀及X光看起來都恢復 , 外觀有撕裂傷的傷疤 , 或許是小孩心理因素導致不敢握緊)



交通隊的初判表有送達 , 請問依照初判表來看我方有肇事責任嗎? 我該如何跟對方求償? 或者是對方全無責任?
有人建議我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 依照初判表內容來看我告的成嗎?

當天是禮拜六 , 對方是駕駛公司的租賃貨車 , 他是該公司的老闆 , 不過我不知道也無法求證當天他是屬於工作性質 , 可能就無法提告"業務過失傷害"




請問這樣的交通事故該如何處理
請問這樣的交通事故該如何處理
文章關鍵字
既然是鄰居應該就能和解就和解才對吧,大家也都不願發生的事,就好好處理別傷和氣,只是也該好好教育自己小孩一下,免得以後又…
兩造當事人的名字不遮嗎?

只要有過失,過失傷害就能成立,半年內不用就失效。
鳥兒在歌唱,花朵在盛開,在這樣的日子裡,像你這樣的三寶/邪教徒,就該被地獄業火焚燒。
看了事故圖...貨車司機真倒楣
換個立場..
或許會較心平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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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提告..而且一定告的成
建議不用直接提告..
反正有6個月..
先跟對方保險公司討論和解..
金額認為合理即可
這個如果是按照路權來看,坦白說 小孩子騎自行車的路權相對性較低的!
就算求償,也應該只能一定比例的肇責了吧!

過失傷害告一定是可以的,畢竟在事故當中是有受傷的,並且對方並非0肇責!
只是,雙方都有過失,真的要鬧的那麼難看?
貨車真衰,又遇到亂騎車的

小孩騎車出巷子沒在看,不管被撞或是撞人,又要以刑逼民

只因為受傷比較大,真的是鬼島
有肇責,就能告。
貨車肇責少說有七成

但是呢...唉

小孩騎腳踏車胡亂衝不是沒看過。
依事故圖來看,又是從T字路口的小巷衝出來。

如果貨車有行車紀錄器,或調閱附近監視器來看看。
說不定有不一樣的判決。
chuenjia wrote:
看了事故圖...貨...(恕刪)


恩 , 貨車司機的確很倒楣

發生這樣的事件 , 我各個當父親的有過錯 , 我也深深的檢討 , 小孩也有受到教訓 , 之前教了許久的停看聽都教不會 , 現在騎車過馬路學會先停下觀察了.

今天會發這樣的文 , 不是要來取暖 , 我也不會因為自己小孩受傷就都把過錯都認為是別人的錯

祖母因為心疼孫子受傷 , 所以當有鄰居詢問怎麼發生的 , 祖母回答貨車車速過快 , 小孩騎車也沒注意 , 這一切剛好都有被家中監視器照到.
結果貨車車主老婆跑去跟祖母說 : 某某某也是這樣開車 , 不高興就去告 , 沒在怕.
再加上事發當下 , 對方一直跟我說是我小孩去撞他的車子 , 他車速只有1xkm.

事隔四天後 , 對方來看望小孩 , 我趁機跟對方說明這件事雙方都有錯 , 小孩我會努力再教育 ,
另一方面是否能請你日後在巷口開車車速能慢一點 , 監視器也有照到一切過程.

結果對方就說 : 就當大家歹運吧....
我聽了也有點傻眼.


對方希望用保險賠
你卻不找能開收據的
不是找彼此麻煩嗎?
chen2255 wrote:
恩 , 貨車司機的確...(恕刪)
如果您是為了對方態度,當然提告是您的權利,至於賠償,提不提告,差異不大。
也希望您的孩子能記取教訓,小代價能夠換得更平安的未來。

對方態度如此,放心,他不會是最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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