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大大
小弟發生車禍 是機車跟機車擦撞
不過因為本人車速等同於剛起步(剛轉出巷子 已經進直行要前進
結果對方的摩托車從一台廂型車後方 跨越雙黃線超車( 已經跟廂型車會車 導致擦撞 (兩邊都雙線道 因左轉後 後方還有車 所以在內線
我完全沒事 好好的停在原地下(左後照鏡蜘蛛網裂 對方往我後面噴飛大概我三四台摩托車的距離遠
因為直接在眼前出現 所以沒辦法完全躲開
所以對方就有些擦傷 手腕開刀(好像什麼韌帶斷掉
請問這種情況 我需要賠償嗎? 如果對方告我過失傷害 會有辦法告的成嗎
麻煩各位大大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