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騎士命喪貨車輪下駕駛不起訴原因是這個

難得一見的檢察官

APPLE

2017年02月02日13:42
新北市新店北宜公路去年7月16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22歲的林姓男子騎乘重機車因不慎打滑撞進對向的貨車底盤,最後不治死亡,家屬質疑貨車劉姓駕駛沒立即剎車且車速過快,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嫌,但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劉男並無過失,處分不起訴。

檢警查出,家住宜蘭的林姓男子(22歲),去年7月16日上午騎乘重機車經北宜公路往台北方向,在經過27.4公里處時因不慎打滑,衝進對向由劉姓男子(34歲)所駕駛的大貨車的底盤,林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仍不治死亡。

事發後,家屬質疑大貨車的車速過快、且沒有立即剎車,以致林男的車子滑進大貨車車底後,無法立即剎車,才會造成林男傷重不治,因此對劉男提出業務過失致死罪告訴。劉男則反駁,當天他並沒有跨越中線,並依速限駕駛,由於事發突然,他因閃避不及才會撞上。

檢察官根據行車記錄器畫面以及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認為重機車先打滑失控,然後連人帶車滑到對向車道由劉男所駕駛的貨車底盤下,劉男並無過失,因此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菜車駕駛這半年來的煎熬,背負著過失致死的罪名,奔走調解或法院
精神賠償不知這位騎士的家屬賠了沒。

oeo_one wrote:
難得一見的檢察官APPLE2017...(恕刪)


一種我跨越中線高速滑進你底盤下
你沒煞住壓死我是你錯的FU
摔死怪樓高啊~~~
這是種死了也要拉一個當墊背的概念嗎?

oeo_one wrote:
難得一見的檢察官



如果許多案子可以這樣審,我就願意開放重機上國道。

否則重機一個打滑自摔,後面的車閃避不及壓死人就真的超"衰小"的。
重機騎士命喪貨車輪下 駕駛不起訴原因是這個
接下來....就看除夕這案例怎麼判~~!!!

在mobile 01,說些無關痛癢的話就行了, 咱不能不留個心眼,以免禍從口出....

希望這正確的判例不要只有曇花一現

還有"應注意未注意"這鬼條款是不是也該修法了....

蠻不錯的案例,
突然一台機車跨越中線衝過來,很難避開,
是機車侵犯貨車的路權。

😊
這檢查官是誰?

我提議他選總統
不管貨車有沒有煞車或超速

你不滑到對向車道 人家壓得死你?


人都死了 就讓他好走

家屬還要秀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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