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以110km速限為高速公路行車最大準則的人,只要把內線超車道速限提高到120km就可以解決,最極致的作法就是像德國無速限,只要有人在你後方要超越你就要讓,在台灣這樣可能衝擊太大,所以多個10km,就可以超越中線110km巡航的車流(就是不會有以110km死守內線跟中線一直併排的速限至上者)
t3629655 wrote:內車道的交通法規很明確就是限速或超車用但就是有超速的人和限速一下的人不認同法條一直吵吵不完所以解決的方法就是內車道禁止任何車輛行駛或是廢除內車道法條 內側車道禁止任何車輛行駛那要他幹嘛...在上面慢跑嗎??這是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