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爽!! 所以...
106年4月13日提起行政訴訟
然後...
106年8月20日收到掛號...
贏了!!
該說社會還是有光明的,法律還是會還給人民公正嗎!
呵呵!!
謝謝各位網友的支持與指教!!


以下原文~
我只要上車就一定會繫安全帶的人,但在正中午在國道1號南向116公里被拍未繫安全帶,因為正中午反光嚴重我又穿灰色帽T安全帶變不明顯,跟我隔壁乘客有對差,已經去監理站申訴一次了,結果還是判未繫安全帶,我該繼續行政訴訟嗎?還是認賠?
這是國道警察給我的原始檔,右上角它框起來的地方可能是外面招牌或是警示標示的倒影,那一塊是透明的,沒貼任何貼紙,剛好擋住安全帶拉還處。

再補一張照片,這是我把原始影像加亮放大後,其實在我右手下面方向盤隙縫是看的到安全帶顏色的...白色區塊應該是反射外面...而且我後座有坐人

當天穿的那件衣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