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我妹妹發生了車禍
跟一名65歲的老婦人發生車禍
肇事路口沒號誌及待轉格
妹妹要左轉,老婦人要直行雙方為同向擦撞非對向,妹妹前車,老婦人後車
因轉彎時老婦人剛好在視線死角
導致妹妹沒注意到發生車禍
老婦人鎖骨骨裂裝鈦金,無擦傷(冬天穿厚外套)
事後對方女兒要求賠償 60萬元
內容有
對方女兒不是住在本縣市計程車來回交通費十個月
7萬5千元
精神慰問金
10萬元
醫療費用
6萬3千元
摩托車修理費用
1萬3千元
看護費用
7萬5千元
工作損失
27萬元
合計將近60萬元!!
想請教是否合理.....
以上不含強制險理賠部
3/30 更新
目前初步肇事鑑定表出來
上方寫著妹妹的肇事原因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對方是未注意前方車況
同車道為什麼還有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當下路口沒有任何號誌及待轉區的情況下
QuanyuLu wrote:
前一陣子我妹妹發生...(恕刪)
重申一次~第三責任很重要~~保了~你妹妹這些事都不你操心
醫療部份有強制險~~20萬的額度~~強制險也有看護給付~只是有相關規定~請找你保的那家詢問(車禍5天內要通知出保險處理)
這種沒號誌的路口~~~轉彎車的確責任大~~~~~~但也有在細分主幹支道......等--->這部份要請找專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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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大大們回答後才看清楚問題~~原先以為是路口@@
同車道~~轉彎直行車禍~~轉彎車不一定輸
轉彎車有做到下面通常責任就不會大
1有打方向燈~~>法規有規定xx公尺前打--->機車查起來是20公尺--->做筆錄時不要說幾公尺就說有沒有打方向燈就好
2有往路邊慢慢靠---->這裡是指非三寶騎法--->最誇張的是內線快切~~台語叫做"剪"~~有人說"刷卡"~~另一說法"鬼切"
有做到這兩點~後車撞前車~後車責任都會比前車大
另外初判寫什????如果對你不利~~先花錢鑑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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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女兒不是住在本縣市計程車來回交通費十個月
7萬5千元---------------------------->叫他拿收據來~~~~什原因坐計程車????不是有看護???
精神慰問金
10萬元------------------------------>這條跟社會地位有關~和車禍後有什影響有關<例如不敢騎車...等>~~就我所知越是名人可 以要的更多~~
但如果人好好的十萬感覺你被當盤子
摩托車修理費用
1萬3千元---------------------------->叫他開單據~~~~你可以算折舊
工作損失
27萬元------------------------------>叫他出薪資証明~~~~如果他沒工作....這筆就省下了
比較好奇~~~他的傷是不是重到要修養10個月~~~~叫他開証明來...留下將來要上法院你可以提"這種傷需不需要10個月"~
你真正要負責的是因這個車禍的傷~~~如果他有其它的病(非這車禍引起)~~你不用賠~~
ps.主要看他傷重不重~老人家可能需要~~我認識的最多2-3個月就回公司了最短兩個星期就回公司<也有開刀>~~~最好查証一下這10個月他有沒有回公司上班~~~只要有回公司上班~那麼賠償金可在減少
要到這些收據~~請人評鑑一下~~~~~>還是要找專業的來
如果對方不讓步~~就上法院吧~~~~~~~~不是每個法官都恐龍~~~~~~如果法官的心証是對方在獅子大開口....他也不會太好過
ps.你要做出有"誠意"要賠的態度~~~也就是上法院要做出你要賠是對方獅子大開口的效果
拿出你妹的薪資(越低上法院對你妹越有利)~這樣在法官 那才講的過去
QuanyuLu wrote:
前一陣子我妹妹發生...(恕刪)
你的意思是對方是後車撞前車?
然後拿轉彎車要讓直行車這條說你們肇事?
交通部98.07.03.交路字第0980040138號書函
二、查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之規定,道路交通安
全規則第 102條定有明文,同條第 1項第 7款「轉彎車應禮讓直
行車先行」之規定,應係適用不同行車方向或不同車道之行駛情
形;至如汽車係於同一車道行駛,則其前後車之行車秩序,係應
遵守同規則第 94條第 1項之規定。
依以上的說明,在同一個車道的車輛,前車在轉彎時,
與同一車道的後車之間並不是轉彎車與直行車的關係.
以上的前提是你們要能找的到證據就是了,沒有證據就是一團迷糊帳
QuanyuLu wrote:
前一陣子我妹妹發生了車禍跟一名65歲的老婦人發生車禍肇事路口沒號誌及待轉格妹妹要左轉,老婦人要直行雙方為同向擦撞非對向,妹妹前車,老婦人後車因轉彎時老婦人剛好在視線死角導致妹妹沒注意到發生車禍老婦人鎖骨骨裂裝鈦金,無擦傷(冬天穿厚外套)事後對方女兒要求賠償 60萬元內容有對方女兒不是住在本縣市計程車來回交通費十個月7萬5千元精神慰問金10萬元醫療費用6萬3千元摩托車修理費用1萬3千元看護費用7萬5千元工作損失27萬元合計將近60萬元!!想請教是否合理.....以上不含強制險理賠部
看肇責
首先同車道後車撞前車,很有爭議
1.
賠償一切都是依有健保單據以及醫生證明為主
這部分是不能隨便喊價的
印象中鈦金,好像不是健保給付喔
這點,要明確表達,會負責任,但必須是健保給付有單據有醫生證明的部分。
2.
交通車費用以及工作損失費用,都是賠給老婦人的
不是賠給他女兒的
也就是說
老婦人可以持醫生證明需要看護,這筆你要出。
老婦人可以持醫生證明就醫紀錄,計程車錢你要出。
老婦人如果有工作損失公司開證明,車禍時無在職證明就不用賠償。
其他的毋須理會
這部分你要明確表達,你會負責任,但必須是合法、合理。
修車的部分也是請對方提出原廠單據,必請證明是車禍導致損壞的才需要賠
重點是,零件可折舊
最後總結:
出車禍就是要負責任,雖然是同車道,看起來雙方肇責差不多。
該賠的就要賠。考量到雙方社會地位與收入,可以多賠就多賠。
但務必於調解時明確指出,只賠,合法與合理的部分,請他們開出來合理的金額
否則就法院見保證他們要花更多時間,賠償金額低到嚇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