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於本月與摩托車擦撞,事由我是要右轉的車,當時我車已經慢慢往右靠時速約15公里以下,忽然我的右側來了一輛摩托車,因此與我發生擦撞而我直接倒地右手臂因而骨折,然而那台超我車的小女孩還載他朋友,因此飛出去約10公尺左右,當下他們是沒事只有皮肉擦傷便爬了起來,後來警方到場他們就直接咬我跟警方說我打左邊方向燈,導致這次的事故發生原因,最後初判表出來認定,然後我因此開刀住院四天必須休養三個月,然後對方一通電話也沒有,本人心裏在想因爲警方把我列為第一當事人,他們可能想說沒他們的事,所以才沒有跟我聯絡,而且對方才18歲剛拿到駕照,還有事發後的晚上我有先打個電話探口風,對方給我的答案是他未滿20歲需要他家人出面,事發至今也半個月了,他家人還沒跟我聯絡,請問大大們可以幫小弟解惑嗎?小弟感激不盡,還有要告他有面嗎?




文章關鍵字
所以
你真的打了左方向燈但右轉?



不過沒關係,沒證據的話,
就死命的說沒這回事就好
同車道,前後車關係,後撞前,後車的責任。

打電話,說沒誠意和解的話過失傷害我會告下去,
她父母應該就會非常緊張了。
過失傷害先告下去

等他們來和解
謝謝大大的解惑,小弟心裡有譜了,感恩!

mark鑫 wrote:
小弟於本月與摩托車...(恕刪)


有點看不懂...

你要右轉, 沒打方向燈(或是打左邊?), 跟直行車發生擦撞.
然後你還想告人家?

是這個意思嗎?
雖然是後撞前 不過也有直行與轉彎的分別

我猜大概彼此都有肇責 對方也有受傷 提告 可能變成大家告來告去

我建議告下去吧 因為我也想知道 最後會怎樣
大大,當時我是要右轉,而我當時沒打方向燈,然後事發後對方就跟警方說我當時是打左邊方向燈,我想告對方是他們都不聞不問,好歹我回診有遇到對方我還主動去訊問他們的傷勢,謝謝大大指教!
轉彎車有什麼贏面?
沒打方向燈又害人家撞到 還希望人家來關心你的傷勢?
有沒有搞錯..
mark鑫 wrote:
大大,當時我是要右...(恕刪)
大大,我不是要對方賠償,是對方一開始就說謊,還有我是騎很慢,對方連煞車都沒有,根本就是憑感覺在騎車,還有對方家長事發時在醫院也是我去詢他們傷勢,他們也是愛裡不裡的,連回診遇到他們我還主動去詢問他們後續的傷勢,也是愛裡不理的!
看起來你是轉彎車沒有注意右後側直行車才發生車禍
如果肇責都在你這邊的話是你要賠人家怎還會覺得對方不理你?
現在車禍是看雙方的路權與肇責不是看誰受傷比較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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