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去年被別人轉彎撞到
我直行車
對方也承認是他的錯
而我和對方要求12000元的賠償金
衣服,褲子,鞋子,車子維修,在家休養
還有6000塊的中醫水藥費(健保診所開的)
我個人覺得沒有獅子大開口
但對方一直說沒錢
所以只好走民事訴訟
雖然我懶得走
但想說,累積個經驗也好
畢竟,我是提告者
大不了錢拿不到
問題來了
1:因為當初對方也一直聲明
會負責到底
我也想說不是什麼大錢
單劇也都沒留(買衣服)
這樣是否就無法求償了?
2:我自費花錢買水藥
有辦法和對方求償嗎?
因對方態度實在是讓人不爽
所以我已經提告了
這樣他會有前科嗎?好像會有
為了12000,讓自己有前科
對方也非常年輕
好像很不值得
如果對方一直都不管
這樣走到民事
我猜測可能拿不到5000
爬文過,好像理賠金額都極低
所以對方才想要搞這招
因對方是準備當兵
所以一直推託
後來我和他說
不然你以時速60去撞壁
我就不找你申請理賠了
然後你就會知道我和你要的金額真的不多
simon945168 wrote:
怎麼沒有刑事跟民事的訴訟一起,提告過失傷害罪?
應該是刑事告訴附帶民事賠償
優點是民事訴訟不須付裁判費
缺點是能要到的項目少很多
民事法庭不是吃素的
所以不告不理
要告請付裁判費
單獨提民事訴訟需付裁判費
優點是能要到比較多項目
但還是要考慮成本
昨天就有個新聞很值得斟酌
她告他占車位勝訴 獲賠60元卻倒賠928元
告民事有句經典名言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就是誰負舉證責任
當證據不足證明時
就可能會敗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