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離譜刺眼大燈,舉報這廝要寫什麼違規?

補充影片

以往停等紅燈,遇到大燈太亮的,
在對面的閃個燈,在後面的調一下照後鏡,
對方都會知道暫時關掉大燈,等綠燈行車再開。
這次這亮到根本盲了!不管舉手擋他燈光或閃他,
居然無動於衷,完全不顧及對向駕駛感受與視線安全!
你以為強光照不到車牌嗎?過彎有角度車牌就現形了。
準備檢舉,不過,請教這違規事實要寫違反什麼?
超離譜刺眼大燈,舉報這廝要寫什麼違規?
文章關鍵字
NorthStar wrote:
以往停等紅燈,遇到...(恕刪)


分開兩張檢舉

未依規定使用燈光一張

擅改車體燈具再一張

試試看能不能逼到對方去驗車
處罰法源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高速公路、快速公路適用)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六、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第33條(一般道路適用)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如何認定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由行政命令定義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汽車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使用燈光:
六、夜間會車時,或同向前方一百公尺內有車輛行駛,除第一百零一條第三款之情形外,應使用近光燈。

這種很難抓
上次新聞報導被抓的是故意用遠光燈照警方巡邏車的白目鬼
先確定是開遠燈還是改燈泡。
改燈泡的話向監理站檢舉改裝大燈,開遠燈就向警察檢舉未依規定使用燈光。
感謝各位提供資訊!
面對這種狀況當下很難確認是開遠燈還是改大燈。
不過我查一下罰則,似乎開遠光燈只罰款,
以改裝告發,可如網友所提強制驗車。
對這種惡劣駕駛,一定要以改裝大燈來檢舉!
NorthStar - Mobileholic, Drunkard of 3C - Computer, Cigarette & Cafe

NorthStar wrote:
以往停等紅燈,遇到大...(恕刪)

有的是路面的關係,弧狀的路面
NorthStar wrote:
以往停等紅燈,遇到大...(恕刪)


可能只是原廠HID/LED魚眼打鳥的休旅車款也說不定喔

NorthStar wrote:
補充影片以往停等紅...(恕刪)


這種人 01 就很多.
隔熱紙貼 20 / 30 的
然後再去改大燈或常開遠燈...
NorthStar wrote:
補充影片以往停等紅燈...(恕刪)


你用交通違規十之八九會被打槍,不過還是寄去試試,另外再寄監理,雙管齊下

寄監理站試試

台灣遠燈霧燈煞車燈亂開或是壞掉 舉發,使用交大常會被打槍

監理到是大多都會被要求 限時臨時檢驗

不過十之八九車主會改回原廠再去驗

唉唉..........

警方回文就只會寫「現場攔檢為主」

民都知道是屁話 <看看路上大白天開霧燈有多少,有幾位被警方開單過? 民眾檢舉的不算......>

Lavender Coffee wrote:
你用交通違規十之八...(恕刪)


不取締就算了

我還看過不少警車晚上都開著霧燈

連警察都不知道守法了,能指望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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