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國道遇上這樣的駕駛,不懂是無心還是故意?但不管怎樣哪有方向燈一打要彎就彎要小心遇到這台要散遠一點。(影片太常可以從1:50秒開始看 誇張的是2:40從外線又直接閃切到中線.....)====================分隔線4/21檢舉完成 昨天國道警察局回覆
這個是可以檢舉的: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11 條汽車在行駛途中,變換車道或超越前車時,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並不得有下列情形:一、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二、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三、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一和三都可以,檢舉一次、救人一命,就當是做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