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停的下來,你停不住,就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告B告C都可以,刑法上講的是因果關係,但初判表對你不利,不起訴機會很大。祝早日康復。另外就是防禦駕駛觀念要有,尤其一些路況不明,叉路,施工,大車擋住視線等,你可能跟著B再走,沒有注意到更前方的車況。
馬克柏 wrote:謝謝你的回覆,看警...(恕刪) 除非你有行車紀錄器去舉證B車的剎車燈壞了導致你無法判斷剎車時機否則去申請鑑定你也是肇事主因差別在於能不能告過失傷害而已C車跟你是否出車禍無直接因果關係PS 你的醫療是可以申請對方強制險的你可以把所有的單據準備好聯絡B出強制險強制險不賠的部分對方的保險業務會告訴你
馬克柏 wrote:某天六點下班尖峰時間,如圖所繪我騎的路段是多雙線道路段又是幹道(閃黃燈) 馬克柏 wrote:一團人騎在我周圍,延路是高高的鐵皮圍籬 工地+閃黃燈+高圍籬,不是要減速慢行注意路況?馬克柏 wrote:其實B沒有完全停下來 B都還沒停下來你就肛上去? 這樣騎車好嗎?至於C車要擠進車道,那是他跟B的事,沒你的事喔..B沒跟你要修車費就不錯了當然要告是可以拉,但是後車撞前車勝算不大就是了
馬克柏 wrote:嗯! 你的說法一半...(恕刪) 是你要放寬心台灣的法律的因果關係計算方法很奇怪C車有沒有違法交通規則,當然有若你今天閃過B撞到C那的確C是肇事主因但實務上你就是沒保持距離而且撞到B或者換個方式講你會比較容易釋懷今天萬一前方道路有坑洞B剎車,你一樣會撞上去這就是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為肇事主因的原因強制險可以覆蓋你大部分的醫療需求財損就認了吧,記住教訓就可以了保持安全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