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

小弟前陣子發生一個擦撞事件
事故的情況,大約如圖所示:
甲車是小弟的車
乙車是對方的機車,行進方向與我的車同向

甲車要作迴轉的動作至對向車道,車道中線非雙黃線
乙車後左後方駛來
甲/乙車於撞擊點發生擦撞,乙車就滑行至倒地點

請問甲/乙車兩方,可能的肇事比例大約多少呢~?
感謝~!!
請問肇責
坦白說,是汽車又迴轉,就輸七成了。

除非你有辦法堅持他是未保持安全距離、後車撞前車,由對方負全責或七成。

不然機車+傷者為大,汽車很難不佔大部份責任,這就是台灣。

然後,
初判怎麼說?
你的保險公司怎麼說?
迴轉車是肇事主因
肇責個人猜測七成或全責
不過還是要以鑑定結果為準
下次迴轉要注意
迴轉車發生事故輸面很大


補充一下:
請教四樓的大大
樓主虛線可以迴轉
機車不能超車嗎?

以圖來說用機車的角度來看
機車在本來的車道直行
樓主的車從隔壁車道切入迴轉
機車是直行車
樓主的車也是嗎???
如果機車是後車關係的話
機車撞前車的地方是???

naeekimo wrote:
撞擊點是在我的左前保險桿,這個點已經跨越對向車道了~!!
不是吧... 3樓的大大

依照樓主的圖 雙方在同一車道 應屬前後車關係 不存在轉彎車跟直行車關係

反而是後方機車未注意前車動態 逕自逆向超車

應該是樓主3成 後方車7成

不要忘了台灣的爛法律,即使後方車佔大責,只要他有受傷一樣告死你,還有一條天條 應注意未注意
謝謝各位的回答
目前我方保險公司初判,也是說我的肇責較重,只因為對方擦傷

但如同4樓大大所說的
甲方與乙方行車同方向,我也無違規迴轉(我問過警察,此處是可以迴轉的,警車作完現場紀錄也是直接在這邊迴轉)
但乙車幾乎是行駛在對向車道內側
撞擊點是在我的左前保險桿,這個點已經跨越對向車道了~!!

以路權來看,甲方的路權是否較大
如果要降低甲方肇責,是否可以強調"後車撞前車","乙方跨越對向車道行駛"

謝謝各位~!!

naeekimo wrote:
謝謝各位的回答目前...(恕刪)

請問樓主是否從外側開始迴轉?
小小小鼠 wrote:
請問樓主是否從外側...(恕刪)


小鼠大
沒有從外側回轉,此道路是兩線道,單向只有一個車道

naeekimo wrote:
沒有從外側回轉,此道路是兩線道,單向只有一個車道

樓主大有打算一次迴轉過去嗎?
這種狀況不從外側開始迴轉感覺好像不太容易過耶!

樓主有初判結果了嗎?
如果結果跟樓主的想法不一樣也只能送鑑定了

不過樓主有保險就先給保險公司處理吧
保險公司比我們還有經驗
祝樓主處理順利


小小小鼠 wrote:
樓主大有打算一次迴...(恕刪)


其實對向是有一個路口,路口是一戶人家的出入口 (這個警察的圖是沒有畫到)
車子本要開進入出入口,再進行迴轉
但就發生擦撞了

保險公司有在處理
只是覺得,這樣肇責主因在我身上,真的覺得很不合理

還是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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