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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ai wrote:
今天上午上班途中,...(恕刪)
........最重要的一件事.... 交通事故紀錄表一定要確認再確認
上面有沒有記載"不實"的東西..這個東西是法官判斷的唯一"依據"
能調閱到監視器畫面當佐證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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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會沒保第三人責任險吧? 機車 一年才一千多(一天$4)
年輕人 . 省東省西..賠自己的可以省
但"賠對方"的保險絕對不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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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要和解應該也難(這種口氣我猜對方隨便開口絕對幾十萬的List)..
應該會先到各地區的調解委員會調解幾次吧
再不行最後案子才會上到法院那邊! 既然對方有懂法律的應該就知道流程
記得.調解開會時一定要去(態度)..你有關係也動用一下
看有沒有辦法連結到該地區的調解委員幫你搓!
如果對方比你更有關係..那就只好捱到對方提告過失上害出庭
態.度.很.重.要
所以調解不管如何都要去..是為了讓之後法官認為你至少還有基本態度
否則你調解都不去他就會認為你對這件事不在乎.
ps...先把最壞的狀況想好..當然最後簡單的收場是最好..還在相信人性本善?
佛祖在(長阿舍經)都說了,殺一惡人等於行一大善,放過一個惡人等於讓你的善良殺了下一個無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