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yliuis wrote:我在距號誌燈(紅燈...(恕刪) 沒有碰撞 有因果關西嗎?你的保險公司 怎麼給你回答?可以用你的強制險賠他嗎?是你心 太善良嗎?恐怕能不能陪 還要認定吧!!很多問題 你自己沒釐清!!問問保險公司!!因為前幾天 才有新聞一輛貨車載對向等紅綠燈左轉 結果對面一台機車 自摔警察有說 沒有碰撞 就無關西!!
確實我是蠻心軟善良,看到人家出車禍會幫報警的那種。交警說因為我紅燈跨雙黃線,有因果關係。但我要再去調橫向的監視器看他是否因搶黃燈自己車速過快壓車所以在斑馬線自摔,說是看到我所以才摔(或許),但橫向的不清楚,有再請敎交警,一直說影像我不是看過了,一直說這樣有因果關係,一直叫我自己看三聯單的下列事項,講真的,我們這種老百姓如果知道怎樣去找証據,也不用請教交警大人了,就是覺得雙方有點距離,才想要把問題釐清要如何解決
駕駛害騎士自摔 沒撞到被控肇逃喊冤稱好心送醫 律師:沒撞≠沒過失2011年06月10日【黃子騰、張君豪╱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汽車駕駛,日前駛出一條巷弄時,主幹道上直行的機車騎士見他衝出,被嚇得連忙急煞車,導致騎士摔車、車上三人摔傷;當時兩車並未擦撞,汽車駕駛還下車協助叫救護車,見傷者全數送醫後才離去,怎料數日後警方卻把汽車駕駛依肇事逃逸送辦。駕駛昨召集二十友人抗議,氣說:「我好心幫忙送醫,還說我逃逸,這樣有公道嗎?」對此,律師姚本仁指出:「沒有碰撞,不代表沒有過失。」就算機車騎士成功閃躲沒撞上該駕駛的汽車,卻因此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曾也需負肇事責任。姚本仁建議,曾應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下雨急煞3人倒地該起交通事故發生在泰山區泰林路二段五百九十九巷口,今年三月十一日,汽車駕駛曾雅堂(六十歲)行經該巷口,車身一半才駛出巷口時,左側泰林路上一輛三貼的機車突然駛來,機車駕駛陳姓老翁(七十二歲)在離汽車三公尺處緊急煞車,再加上天雨路滑,車上三人摔車倒地,陳翁滾到他車邊,眼睛被安全帽面罩碎片割傷。吃上官司友人聲援曾指出,當時兩車沒發生碰撞,但他還是下車將傷者扶起,並請另名停下幫忙的工程車司機報案救人,一直等到救護車趕來,將三人全數送醫後,他才駕車離開現場。怎料六天後,警方通知他到案說明,直指他在事發後,未等到警方到場就離開,當場開出一張肇事逃逸的紅單給他。曾表示,當時他好心幫忙,卻背上肇逃罪名,連忙向相關單位申訴。因曾是泰山志工協會成員,昨早與該協會二十多名成員一起到事發地點,抗議「警察濫權欺壓百姓」,新北市交通局及新莊分局交通組,昨也同步到事故現場會勘。行經巷道停等察看新莊分局交通組承辦人吳郁佳表示,曾男駕駛的車輛行經巷道,所以路權較小,經過巷口時應該要停等察看其他車輛狀況;但警員現場勘查時,發現曾男的車輛已超出巷口停止線,雖然未與機車碰撞,但初步認定仍可能涉及肇事責任,不過確實的責任歸屬,仍需鑑定與檢察官裁定。新北市交通大隊事故處理組組長吳英洲指出,發生車禍時,就算兩車無碰撞,但如果兩者有因果關係(例如A車被B車嚇到而車禍),務必報警靜候警方到場採證調查,也不要有「我沒撞到他,是對方技術差才受傷」偏差的行車觀念,以免因小失大。駕駛人遇車禍 自保之道◎發生交通事故時,第一時間切記報警、施救,並等警方到場處理◎警方抵達前,勿擅自離場◎如未與他車碰撞,卻遭告時,可調閱監視器證明◎加裝行車紀錄器,最好一機多鏡,可錄下車子周圍狀況資料來源:律師張建鳴原文網址:駕駛害騎士自摔 沒撞到被控肇逃
沒有碰撞並非沒有肇責, 這早有判例了, 聽描述樓主確有違規理虧之處, 但是對方或許也有錯誤需要負擔, 如有保險,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吧! 車損的部份也還是看保險! 責任部份要是談不攏, 就看裁決的結果就好了, 也不用讓人亂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