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 567 wrote:不知連引擎蓋都開的 檢舉有沒有用? 計程車一定是透明的玻璃,所以連前面引擎蓋都打開,就是直接由駕駛座之窗戶往裡面錄影!只要記錄器距離玻璃30公分以內,玻璃內沒有人都會清楚呈現!非常好用喔!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計程車職業駕駛,投機違停規避檢舉 其實是因為駕駛非常有心他很配合員警大哥員警以前臨檢都是輕敲玻璃,客氣的詢問 : 能開一下後車廂看一下嗎他不想麻煩員警大哥所以現在一停下來都直接打開,以示清白真是有心啊
pondudu76777 wrote:為什麼都沒有人想到...(恕刪) 有人道德已到寧可錯殺也不能放過⋯如果標準如此高亮可否公布車號及出入路段好生讓人學習及悔過⋯他樓有連署覆議取消檢舉制度,意外回文最多是檢舉達人而不是違規人!是失去生活重心後適應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