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血尤物 wrote:休息站停車格不屬於...(恕刪)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 項第9 款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違規、併排停車之處罰)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zzz11111 wrote:假日有開放小車能停...(恕刪) 假日有開放的大車格都有再畫一條白虛線,將大車格切成前後..通常就是前後都可以出去那種的所以要停的還是要注意一下,被開單事小,被大車包住出不去,就好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