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是學生 想詢問一下車禍後大致上是怎樣處理的呢?警察只說聯繫對方
事情發生在昨晚騎車上課通勤在十字路口左轉 被闖紅燈的汽車從右後測擦撞過去
我被撞飛出去 地上翻滾數圈 但意識清醒 有疼痛
這是我的行車紀錄器
https://youtu.be/B4SedQQn1IQ (影片7秒 右方紅色的車是對方的車)
在警察局紀錄時也有給我看 '路口監視器'及'對方的行車紀錄器'
(警察說對方是闖紅燈違規,但不一定是對方的錯)←警察原話
後續因脖子有扭傷救護車送醫 目前是 脖子扭傷.手腳多處擦傷.下背部腫脹挫傷(腰到屁股那邊有疼痛)
機車有請車行先載走,今天會估價 先沒修
所以如果我要和解的話
聯繫對方跟他(或他的保險)要對方理賠必須要提供所有證明嗎?
機車估價單
醫療單據2張(急診掛一次號.今天還會去看頸部一次,因為不太舒服)
財損 全罩安全帽(3200).羽絨外套(1000).牛仔褲(500)
(提這些會不會很怪?但我這些物品都受損幾乎無法使用 有留屍體及拍照)
工作損失這項我可能不打算提,因為我幾乎是打零工性質.並非每天都有工作(現在大學晚上上課)感覺提了也不會成
等估價單好了 我拿著跟其他資料 直接找對方(或保險)到警察局 談和解嗎?
沒處理過這種事情 目前就想到這樣的處理方式 請問有需要其他注意事項嗎?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