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小弟家人的員工開車在路上行經內線,外線車道因為塞車,第二台車突然轉出也沒有打方向燈,因為驚嚇踩了煞車,變成自撞,警察說突然轉出來的車子他沒有責任我想請問前車這樣,真的一點責任都沒有嗎?請各位大大指點一下行車記錄器的時間是錯的,應該是在2018/1/10吧
李小豬 wrote:各位大大好,小弟家人...(恕刪) 用斑馬線長度來推估當看到車轉出來時,之間的距離約10個4公尺車道線的距離汽車明顯轉出來的時候也有8個4公尺車道線的距離就算是這張也有3個4公尺車線長的距離這張的話,如果是騎車,我的解讀是上天給了一個劫數,想提供跟KYMCO結緣的機會,所以跟光陽完全沒有距離⋯⋯汽車有錯,不管是臨停與轉出來的皆一樣,但我想這次的事故,本身是可以避免掉的!祝平安
李小豬 wrote:各位大大好,小弟家...(恕刪) 您的員工不守交通規則,一路上有超速,又在雙白線變換車道,遇前方有狀況,應變慌亂,技術又不好,發生事故實屬正常,事後觀念又不正確,希望能經一事,長一智。如果想要讓突然開出來的那台車也有責任,他必須要撞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