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小弟先敘述一下車禍事發經過 案發當時 我騎機車經過一個左右分岔路 過了左分岔路後 前方計程車因為馬路右邊有乘客招手 直接在馬路中間停駛 導致我後續反應不急追撞 計程車未切右轉燈靠右行駛 而且行駛燈還打著左轉燈 因為我們是一同左轉過左邊的分岔路 對方車後保險桿被我撞凹 我車殼前方爆裂 當下我這邊直接掛急診驗傷 驗傷結果是手有傷到筋沒有骨折有請醫院並開驗傷單 而案發到現在一個多月對方從未打電話關心也不願和解 說等初判表出來再說 而現在初判表出來了 卻說我疏忽於注意前車狀況而對方是疑靠邊臨時停車時未打右轉方向燈 我很納悶 怎麼變成是對方疑靠邊臨時停車時未打右轉方向燈 我後續還有去警察局調監視器畫面 確認對方就是打著左轉燈阿 而現在對方不願和解 說要去調解委員會調解 那想請問一下我現在該怎麼處理對我比較有利 因為初判表說我疏忽於注意前車狀況.... 謝謝各位
文章關鍵字
zaq811227 wrote:
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恕刪)


對阿她是打左燈阿, 所以才會說他未依規定打右轉燈啊有什麼問題嗎? 而你因為沒保持安全距離導致了這起車禍不是嘛....lol 雙方都有責任看判定誰多誰少而已! 平時騎車騎慢點反應不夠快也多保持些距離比較煞得住.
他是判 疑靠邊臨時停車時未打右轉方向燈.... 那我想請問 他是開到一半突然停駛 我有保持距離還是撞上去了呀 這樣也算我沒保持距離嗎? 我車速當時40~45之間.... 而你說為啥是我導致這起車禍的 如果不是他在中間停駛 車禍才不會發生吧? 怎麼好像有點本末倒置了.....
你肯定是主因甚至100%肇責
難道你只看到方向燈沒看到煞車燈?
同車道後面撞前面幾乎沒甚麼贏面
有保持安全距離就不會撞上去了
臨停是因為有狀況
你覺得計程車會說因為要載客嗎?
就是因為他急煞來不急反應壓 不然怎麼會說他在馬路中間突然停駛 監視器拍得一清二楚呀 他這樣還可以賴? 況且那時候警察來問說怎麼發生的 他也自己說就是因為旁邊有客人就停 所以照你這意思 我沒事突然來個煞車 後面撞到我算他倒霉 我還可以爽賺一波 是這樣嗎
針對保持距離大部分的情況,輕鬆點的說法
不管你是要在平面道路騎到100、200還是3000
能夠隨時煞停不撞上,才叫做有保持距離,當然這也代表一開始就不會有車禍了

不過你也可以自費三千做車禍鑑定,反正依照初判的結果是死馬當活馬醫的情況了,當然肇責不變就得多自吞成本
這類型的車禍我研究的少,只能祝福樓主順利解決了~
疑..這是在練反應嗎 所以比誰反應好不車禍嗎? 他這樣突然停不算危險駕駛?
沒有行車紀錄器 也是隨人講 你講的是要網友怎麼幫你判斷
那姑且先暫時當我講的都是對的話 這樣你們會怎麼看呢? 覺得還是後續追撞的錯嗎
計程車有什麼違規 有請鄉民回答
你的部份 起碼有未注意車前狀況 或未保持安全距離
應該不可能零肇責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