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有經驗的各位
事情是在去年底騎車載小孩上課,載小孩所以車速不快,車速約20左右,在一個T字巷口(我主幹道,對方是私人道路無名巷)打方向燈準備左轉還未轉時看到一台機車,對方要右轉,我馬上剎車對方撞上我的左前側,然後我車子倒地,人沒事,對方車子立著人坐著,當下直覺覺得是他撞我,我車倒地於是想把車扶起,因為覺得這是很小的車禍,我跟小孩也沒受傷,對方看起來也沒事,結果對方口氣很兇,內容大約是要保持現場,還問我知道我要左轉的路是單行道嗎?,車禍當下嚇傻了,竟然回他,大家都這樣轉,對方口氣惡劣還摔安全帽,不想與他爭執於是打電話報警,在等待警察的同時,冷靜下來才想起這路口根本沒有“禁止左轉的標誌”,警察製作筆錄時有問有沒有受傷,我說沒有,對方說撞到“上禮拜車禍撞到的地方”,雙方沒酒駕,警察當時有說我是主幹道,也說那裡可以轉,一個月後交通分析表出來,他是肇事主因。
當天對方母親打電話來詢問小孩有沒有受傷,我回沒有,事後才知道,原來對方關心的是我們有沒有去驗傷,其實小孩下課後有說右腳有點痛,但覺得還好所以沒去驗傷。
車禍之後的半個月他打了一通電話問我是否願意談和解,並表示如果我不願意和解他就要提過失傷害告訴,我說等交通分析表出來再談和解。
交通分析表結果出來的前一天,他又打來了,本人剛好在晾衣服沒接到,我先生幫我接,談的不甚愉快,重點也是要和解。
交通分析出來“他是肇事主因”還有罰則,當天他又打來了,應該是有錄音,說話和緩但結結巴巴的,他表示他有受傷害,然後我車沒保“第三人責任險”,詢問是否要到某某派出所談和解,我原本同意去派出所談和解,他最後說到重點我沒保第三人責任險有一些“雜費”??
我問他請問你的“雜費”是??他說因為車禍老闆覺得他不適任,他沒有要硬拗我(說了至少三四遍),他找工作可能五個月八個月,然後“生活費????
聽到這我先生在旁邊跟我就聽不下去了,我回他“麻煩你去提告訴,法官判我賠你多少,我就賠你多少”,他回“好”,然後我就掛他電話,@*+¤§¥€$£
生活費??什麼鬼??這明明就是一個非常小的車禍,對方卻要錢和解???
我打電話詢問保險公司,他至今未去申請理賠。
後來他去提告過失傷害,下禮拜要開庭,想請問有經驗或是有法律知識的各位,我需要準備什麼嗎?
謝謝大家!!






























































































